衡蒸司发〔2016〕4号
蒸湘区司法局关于2016年“学雷锋志愿服务行动月”活动实施方案
本局各科室、司法所、社区矫正中心、法律援助中心、区直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
为全面落实区文明办《关于深入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衡蒸文明办〔2016〕1号)的要求,进一步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递社会正能量,我局决定于3月份组织开展2016年“学雷锋志愿服务行动月”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认真实践“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挖掘雷锋精神的时代内涵,以“弘扬雷锋精神,创建文明城市”为主题,精心安排,大力宣传,认真组织开展吸引群众参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富有实效的法律宣传志愿服务活动,开展普法、法律援助活动,推动我区法律志愿服务活动持续健康发展。
二、活动时间
3月3日——3月31日
第一阶段:3月3日—4日宣传动员
第二阶段:3月5日—27日实施阶段
第三阶段:3月28日—31日总结评比阶段。
三、活动内容
1.开展“行动月”志愿服务。按照区文明办安排部署,区司法所、社区矫正中心、法律援助中心、区直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在活动期间组织一场主题实践活动,利用标语、横幅、板报、宣传单、宣传资料、宣传车、蒸湘网站、微信等宣传载体进行宣传,积极主动参与志愿服务月行动。
2、开展法律宣传志愿服务活动。围绕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援助、反家庭暴力等进行重点普法宣传。在全区群众中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全区公民的法律素质,养成学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良好习惯。
3、开展送法到乡村、社区志愿服务活动。把与广大农民群众日常生活、生产、工作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送到千家万户,从而达到家家户户学法懂法的目的,不断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用法律维权的意识。
四、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学雷锋志愿服务行动月”是弘扬雷锋精神、推广志愿文化,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的有效载体。局机关、各司法所、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要高度重视“弘扬雷锋精神,开展志愿服务”志愿服务活动,抓好部署落实,确保活动深入持久、扎实有效的开展。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以“学雷锋志愿者服务行动月”活动的契机,开展法律援助活动,充分利用普法宣传栏、蒸湘网站等新闻媒体对我局普法和法律咨询志愿服务活动进行宣讲报道,营造良好的志愿服务氛围。
3、有效落实,信息报送。及时报送活动信息、图片,注重收集活动中的好人好事及有关影像资料,做好活动总结并及时上报到局办公室。
蒸湘区司法局
二0一六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