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蒸法治〔2017〕3号
各镇(街道)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区直各单位,坐落市管单位:
为扎实推进“七五”普法工作,深入推动我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开展,切实提高国家工作人员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根据市委法治衡阳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司法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工作的通知》(衡法制办发〔2017〕5号)要求,2017年6月至11月,区委法治蒸湘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司法局组织开展了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省、市部署安排,2017年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统一在湖南省司法厅主办的“如法网”平台进行。总体来看,今年的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考法,各级各部门领导高度重视,各单位精心组织,确保了全区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考法有序进行,达到了学考统一、学以致用的目的,为推进法治蒸湘建设营造了浓厚法治氛围。据统计,全区共85个单位组织2914名学员进行了网上学法考法。
二、主要特点
一是领导重视,责任落实。区委法制办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向全区印发了《关于做好2017年度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工作的通知》,对学法考试进行了周密部署安排,组织开展对全区管理员进行核对、对学员信息进行确认、安排网上学法、统一考法以及缺考人员和未合格人员进行补考等相关工作。全区各单位各部门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分管负责人精心部署,相关业务科室认真组织,推动了学法考试的顺利进行。全区各单位各部门领导坚持带头参与,认真进行法律知识的学习和考试,以榜样示范作用推动了学法考法工作。
二是部门配合,进展顺利。在全区各单位各部门的大力协调配合下,整个考试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考前、考中和考后各环节工作运转正常,考试氛围浓厚。大多数单位都能够按照组考工作要求,确定专门人员、落实参考对象、严肃考风考纪,组织本单位学员积极参与学习和考试。
三是以考促学,成效初显。在组织学习考试过程中,区纪委、区委办、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区政府办、区政协机关、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司法局、呆鹰岭镇等绝大多数单位学时完成率、参考率、合格率都达到了100%。通过此次学法考法,全区国家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进一步增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三、存在的问题
2017年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工作总体情况良好,但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个别单位思想不够重视,工作不够到位,没有按照时间节点要求进行组织发动,学法考试参考率和合格率较低。还有个别单位出现了少报瞒报参考人员,或未上报免考申请违规设置免考人员的现象。二是个别单位管理员由于学法考法平台操作不熟练、工作执行力不强等主客观原因,导致单位学员未及时参加考试,学员信息变动后未及时在学法考法平台操作变更,影响了整体参考率。三是个别学员对学法考法意义认识不足,学习考试态度不够端正,请他人代替学习积分、参加考试的现象仍然存在;个别学员不按必修和选修要求修学分,以至学分超过100分仍不能报名参考。全区共有10人学法考法不合格,12人缺考。
四、工作要求
学法考法是促进普法教育,检验学法成果的重要环节,是全面落实“七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推进法治蒸湘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单位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狠抓落实,为推进法治蒸湘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蒸湘的基础性工作。各单位各部门一定要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高度,提高对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工作的重要性认识,真正把学法考法工作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抓手,作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有力平台,切实抓紧抓好。
二要强化组织保障。要着眼长远,把推进学法考法工作列入各单位各部门党委(党组)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安排足够力量,落实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为工作开展提供坚强的保障。要改善硬件设施,加大培训力度,切实提升本单位本部门平台管理员和学员的工作水平,熟悉相关操作流程,以适应实际工作的需要。
三要注重结果运用。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已列入综治考评和干部年度考核内容。区委法制办将根据各单位各部门学法考试的学时完成率、参考率、合格率,进行年度综治工作评分,考评结果将报区综治办。不合格人员和缺考人员名单将报区委组织部和区人社局,并作为干部任用、晋升、奖惩的重要依据。根据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衡司发〔2017〕7号)要求,“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考法制度。把学法考法情况列入国家工作人员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凡不参加年度学法考试的,在年度考核时暂缓确定考核等次;对补考不及格的,当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附:蒸湘区2017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不合格人员和缺考人员名单
中共衡阳市蒸湘区委法治蒸湘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三日
附:
蒸湘区2017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
不合格人员和缺考人员名单
不合格10人:
蒸湘区实验小学 祝海林
衡阳市规划设计院 冯 原
衡阳市公安局蒸湘分局 黄义明
衡阳市公安局蒸湘分局 刘双红
衡阳市公安局蒸湘分局 陆 宪
衡阳市公安局蒸湘分局 谢文君
衡阳市公安局蒸湘分局 黄京衡
衡阳市公安局蒸湘分局 朱莹芳
蒸湘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李 敏
蒸湘区老干部局 高子清
缺考12人:
蒸湘区呆鹰岭镇中学 凌 荣
蒸湘区呆鹰岭镇中学 肖望生
蒸湘区委政法委 李东荣
衡阳市公安局蒸湘分局 庞建华
衡阳市公安局蒸湘分局 胡建政
衡阳市公安局蒸湘分局 罗定宇
衡阳市公安局蒸湘分局 刘 正
衡阳市公安局蒸湘分局 宋永胜
衡阳市公安局蒸湘分局 周少初
衡阳市公安局蒸湘分局 黄 菁
衡阳市公安局蒸湘分局 谢 沛
蒸湘区雨母山中心校 胡本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