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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蒸湘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一次性告知制度

蒸湘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zhengxiang.gov.cn                    发布时间:2017-01-24                   

一、为了体现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民、便民、利民的服务宗旨,切实提高服务效率和水平,结合工作实际,制订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指一次性告知制,是指当事人来本中心咨询或办理业务时,工作人员应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一次性向当事人告知规定的办事程序、办事依据和要求的全部书面材料,一次性告知能否办理、手续是否完整、齐全;手续不全或条件不符的,应一次性告知相关的条件、要求和应提交的材料,说明暂不予受理的理由等。

三、当事人咨询的事项属本中心业务范围时,应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一次性清楚地告知并办理;当事人咨询的事项不属于本中心的业务范围的,要清楚地告知应找哪个部门办理。

    四、 一次告知应坚持群众至上、热情服务、为群众提供便利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