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蒸法治〔2016〕1号
签发人:陈硕果
关于对2015年度学法用法考试情况
通 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部门及坐落市管单位:
为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湖南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深入推进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区委法治蒸湘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15年12月1日组织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参加了2015年度无纸化学法用法考试,并于12月4日组织未通过考试和未参加考试的同志进行补考。现对最终未通过考试的同志进行通报:
蒸 湘 区 统 战 部 丁山鸽
雨母山乡人民政府 彭含生
雨母山乡人民政府 谢先国
希望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引以为戒,自觉学法用法,积极参加普法考试。
蒸湘区委法治蒸湘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