蒸湘区司法局开展“纠‘四风’、治陋习”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蒸湘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zhengxiang.gov.cn                    发布时间:2016-04-29                   

衡蒸司发〔20169号

 

蒸湘区司法局开展“纠‘四风’、治陋习”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坚定不移、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根据省、市、区统一部署,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局开展“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会议精神,围绕党员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治陋习、树新风,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巩固和深化作风建设成果,以风清气正的党风凝聚党心民心、带动社风民风。

    二、工作任务

    结合司法行政队伍干部作风建设,着力整治司法行政干警特别是领导干部身上存在的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或奖金福利、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涉赌涉毒五个方面突出问题,严防“四风”问题反弹。

    (一)违规公款吃喝方面,重点整治:

    ⒈ 在公务接待中违规饮酒以及劝酒、斗酒、酗酒、饮酒致人死亡等问题。

    ⒉ 超标准公务接待,特别是将大额费用分多次报销等弄虚作假行为。

    ⒊ 用公款在私房菜馆、农家乐等隐秘场所违规吃喝问题。

    ⒋ 违规新建、改(扩)建单位食堂,或者搞豪华装修、配置高档家具和电器,在食堂搞超标准接待、奢侈浪费等问题。

    ⒌ 违规以会议费、培训费、办公费、项目建设费等名义虚列公务接待费用,或假借接待客商等名义变相相互吃请。

    ⒍ 用公款在单位食堂接待亲属和私人朋友,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私人宴请费用。

   (二)违规发放津补贴或奖金福利方面,重点整治:

⒈ 借项目指挥部或以开展活动等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超标准、超范围发放加班费、奖金,变相发放福利;违规收送礼品礼金;中介机构与政府部门未脱钩或明脱暗不脱,公职人员在中介机构入股参股,在重点工程、重大项目临时指挥部中违规兼职取酬或以专家身份在中介机构拿评审费;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为亲属经商办企业、投资入股提供便利、谋取利益等。

    ⒉ 以工会经费、学会或协会经费、课题费、项目费等名义违规自行新设项目,或超标准、超范围发放津补贴,或以明令取消的各类名目继续发放津补贴或奖金福利问题。

    ⒊ 将执收执罚工作与津补贴挂钩,使用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发放津补贴等问题。

    ⒋ 超标准超范围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医疗保险、干部个人商业险和发放绩效奖等问题。

   (三)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方面,重点整治:

    ⒈ 不按规定报告婚丧事宜操办情况,超标准、超范围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

    ⒉ 分期分批在不同地点操办酒席,或不办酒席只收礼金,或以聚会等名义违规操办乔迁宴、升学宴、生日宴等问题。

    ⒊ 借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之机敛财,违规收受服务对象、下属等非亲属人员礼品礼金问题。

    ⒋ 将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费用用公款报销或由服务管理对象或其他利益关联者承担等问题。

    (四)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方面,重点整治:

    ⒈ 用公款送礼,在考核、检查、审批等公务中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问题。

    ⒉ 索取、接受或以借用为名占用管理服务对象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商业预付卡等问题。

    ⒊ 借节假日之机违规收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商业预付卡等问题。

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

    ⒌ 利用现代物流快递、微信红包、电子礼券和以礼品册、提货券代替实物商品等隐秘手段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

   (五)参赌涉赌、吸毒涉毒方面,重点整治:

    ⒈ 参与“带彩”赌博活动,特别是聚众赌博、挪用公款赌博、网络赌博、出国(境)赌博等。

    ⒉ 与服务对象、下属等人员赌博、利用赌博进行利益输送。

    ⒊ 为赌博活动提供场所或其他便利条件、干扰阻挠查处赌博案件、为赌博活动充当保护伞等问题。

    ⒋ 党员干部之间或与企业老板等勾连在一起,形成“毒友圈”,聚众吸毒等问题。

    三、责任分工

    成立蒸湘区司法局“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局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调研指导等工作。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前进任办公室主任,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肖远平,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昌朝,副局长陈俊宇任办公室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肖远平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2016年4月上旬)

    召开全局“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部署、明确工作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于4月13日前报区专项整治办。

    (二)全面自查(2016年4月至6月)

    按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查找十八大以来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加强对干部作风状况的分析监测,紧盯专项整治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提出对策建议,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敢于“咬耳扯袖”、谈话函询;对发现的违纪违规线索要及时移送或核查处理。自查自纠情况在6月20日前报送区专项整治办。

    对专项整治工作认真总结,于11月15日前将总结材料报区专项整治办。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要把“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认真研究部署,狠抓工作落实。“一把手”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班子其他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的专项整治工作任务,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组织、有领导、有专人、有保障。

   (二)注重协调联动。建立专项整治工作线索排查、线索移送、工作协调机制,每月进行一次问题线索清查。畅通监督渠道,利用网络等方式,引导广大群众参与监督。

 

    (三)加强宣传引导。定期在蒸湘区党政门户网、蒸湘区廉政网公开刊发蒸湘区司法局专项整治工作动态,交流整治情况,宣传推荐典型。及时总结经验和做法,向上向外进行宣传推介,不断不啊专项整治工作推向深入。

    (四)明确纪律要求。全局各部门、股室、司法所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重要线索和重大问题及时报告。要加强对局部门、股室、司法所的监督检查和督促整改。对自查不到位,重要线索不报告,重大问题迟报、漏报,被省、市、区检查组发现的,从重或加重处理。

    (五)强化执纪问责。局纪检组将加大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不收敛不知止的顶风违纪行为,以问责追责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对问题多发频发、抓专项整治工作不力的个人和部门,严格追究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的监督责任。加大典型问题查处力度并进行通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