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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市司法局《关于切实做好“清明”期间矛盾纠纷预防和调处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蒸湘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zhengxiang.gov.cn                    发布时间:2016-04-29                   

衡蒸司发[2016]6号

 

关于转发市司法局《关于切实做好清明期间矛盾纠纷预防和调处工作的通知》的

通知

 

各镇(街道)司法所:

为切实做好清明期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确保两会和清明期间的稳定与安全,现将市司法局《关于做好清明期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所认真阅读学习,并遵照执行。

 

 

                                 蒸湘区司法局

2016年4月1日

 

 

 

关于切实做好“清明”期间

矛盾纠纷预防和调处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司法局基层股:

   为确保两会和清明期间的稳定与安全,经研究决定,现就搞好两会和清明期间的民间纠纷预防和调处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清明期间,是民间纠纷多发时期,也是群体性闹事和群众性械斗事件的高发期。抓好这一阶段的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工作,是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地要从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出发,充分认识这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清明时期的纠纷预防排查和调处工作置于党委、政府的领导之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对于重大坟山纠纷苗头,领导要亲自协调做好预防化解工作。

二、实行防调结合,加大对纠纷预防化解工作的力度。

各县(市)区要根据往年的工作经验和今年工作的新特点,认真研究清明期间纠纷发生、发展的规律,采取预控化解的对策,强化预控化解的有效机制。各地要组织司法行政干警、法律工作者和人民调解员对清明春耕期间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调查模底,掌握纠纷发生发展情况。对排查出来的纠纷苗头,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责任落实到部门、落实到单位、落实到人,化解纠纷,防止激化。对重要地段,要重点把守;对重点纠纷、重点人员、重点区域,盯住看牢,严防死守。对多发性纠纷尤其是因联宗祭祖引发的重大坟山纠纷和重大群体性事件,要集中力量进行专项治理。各县(市)区司法局要成立应急小分队,专门负责处置重大突发性纠纷,保证纠纷苗头初现就能快速及时化解。

三、调动多方力量,建立部门、地区协同联动防调机制。

各县(市)区司法局要依靠当地党政领导,协同有关职能部门齐抓共管,要与公、检、法、宣传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分工负责,积极参与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提高防调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加强地区之间的联系,互相通报本地区纠纷动态,对跨地区的重大纠纷,地区之间要从稳定大局出发,破除地方本位主义,积极配合,共同化解纠纷。要发挥乡镇、村组调解组织的作用,实行群防群调,把纠纷化解在基层。

四、加强信息反馈,健全情况通报制度。

我市调解组织健全,人民调解员遍布城乡,信息队伍庞大,他们扎根群众,信息来源渠道广。要充分发挥他们的优势,建立健全纠纷信息网络,及时反馈纠纷动态,超前采取措施,做好控制化解工作,防止事态扩大。同时,要加强上下间、地区间的纠纷情况通报,做到信息快、情况明。

清明期间,各县(市)区司法局要安排专人值班,特别是坟山纠纷频发的重点县市在清明期间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重大纠纷信息、动态要及时上报。这一阶段工作结束后,要认真总结,于4月20日前报市局基层科。

 

 

 

衡阳市司法局基层科

                              201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