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是深化改革落实年,今年以来,区司法局严格按照市、区深化改革工作安排部署,认真落实区委《蒸湘区2016年全面深化改革任务分工》,在深入推进全面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推进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方面的改革工作中,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印发了《蒸湘区司法局深化改革实施方案》,梳理今年需完成的改革事项4项,着力推动我局深化改革工作取得实效,截至目前,今年改革工作已初见成效。
一是健全完善深化改革机制。在制定了《蒸湘区司法局深化改革实施方案》的基础上,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蒸湘区司法局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前进担任,全面负责深化改革工作内容;副组长由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昌朝,班子成员、副局长陈俊宇担任,分别负责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进一步落实完善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制定深入开展法治创建活动实施意见、完善“三调联动”制度。成员办公室主任吴蓉,负责具体资料搜集、报送,深化改革信息联络工作。
二是做好改革工作前期准备。前期做好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体系建设,完善工作人员学法用法、“三调联动”制度,制定深入开展法治创建活动实施意见的调研工作、资料收集工作。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5月根据相关政策拟定建设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方案(草稿)及选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方案已经上报区政府。6月份我局已聘请设计公司对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进行了设计,制成中心建设图,下一步等待区政府收回中心建设用房,方能开工建设。
三、加强改革信息沟通渠道。今年我局深化改革内容多、涉及面广,为了确保深化改革任务的有序开展,做到确保改革工作信息沟通渠道畅通。加强与上级业务机关的信息沟通。我局加强与中共衡阳市委法治衡阳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联系沟通和相关资料收集,确保我区完善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深入开展法治创建活动实施意见的制定进度跟上市深化改革脚步。目前本月已收集与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相关文件一个,衡阳市委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在全市各级国家机关实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下月市委法治衡阳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即将出台《关于推进衡阳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相关文件的出台对我区制度和意见的制定与实施具有极大的指导作用。加强与改革事项共同牵头单位的信息沟通与协作。我局与区政法委衔接调整了“三调联动”工作领导小组的成员;完善了《蒸湘区加强“三调联动”衔接工作的实施细则》。相关“三调联动”改革任务已于5月底完成。
我局今年改革工作任务重,时间紧,在克服各项重重困难,加紧进度有条不紊地持续推进,但也面临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体系建设项目推进中的困难:
1.按建设方案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选择的场地是红湘北路现法律援助中心旁的一个门面,属区政府所有的国有资产,目前正被商户租用,租用合同2017年底到期,区政府已出面协调但未达成协议,商户未答应搬出,致使建设工程不能顺利进行,进度被延误。
2.建设资金未到位。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有限。
针对我局今年深化改革的内容和现今工作开展的问题,作如下打算:
1.严格按照上级下达的任务,加紧完成目前所能完成的改革计划,不打折扣、不拖延。
2.面对现有困难,努力配合,积极争取。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面临的难题上继续积极配合区政府收回门面,积极争取区党委、政府的相关资金支持。
3.进一步加强与区委、区政府相关部门的联系,及时汇报改革进度,对改革成绩与问题加以客观评价,确保每一步改革落实有实效。
蒸湘区司法局
2016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