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蒸司发[2018]8号
蒸湘区司法局关于印发《2018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社会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股室、两中心、各镇(街)司法所:
现将《2018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社会宣传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蒸湘区司法局
2018年11月16日
蒸湘区司法局2018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社会宣传工作方案
为扎实推进蒸湘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社会宣传工作,根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相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2018年蒸湘区司法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社会宣传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伟大旗帜,全面落实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的目标任务要求,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总揽,切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着力提升市民素质,通过广泛运用各类宣传阵地、宣传载体、宣传手段,高密度、广覆盖、大容量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国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个字、市民文明公约、社区居民公约(村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范、社会公德、文明礼仪规范、邻里守望、好家风好家训、勤劳节俭、尊老爱幼、“我们的节日”、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文明家庭、文明市民、志愿服务、文明旅游、基层党组织建设、网络文明、党风廉政建设、政务行为规范、法治宣传教育、公民权益维护、基层民主政治、诚信建设、市场监管、国民教育、科学普及、民族团结进步、公共文化活动、市民文化素质、文明交通、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健康教育、移风易俗及乡风文明建设、经济发展、城市规划建设、城市管理、医疗与公共卫生、社会保障、公共安全、社会治安、城市绿化、环境管理、土地资源管理、生态文明建设、食品药品安全、社区减灾防灾、禁赌禁毒、精准扶贫及文明城市创建、“讲文明树新风”、“图说我们的价值观”等公益广告宣传,大力营造文明创建的浓厚社会宣传氛围,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推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社会宣传工作有序有力开展。
二、宣传责任分工
(一)宣传内容的制定、发放。制定宣传内容符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要求。包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梦、志愿服务精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等“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内容、“遵德守礼”提示牌的宣传标语。
责任部门:局办公室。
(二)宣传公益广告展示。法律援助中心的服务窗口,突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个字、市民文明公约、社会公德(“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及行业规范、投诉服务、办事公开等方面的宣传展示,建有学雷锋志愿服务站点并正常提供服务。法律援助中心门前和大厅电子显示屏20%以上的时段或内容刊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公益广告,醒目位置设有“遵德守礼”提示牌,有“文明旅游”的宣传资料。镇(街)司法所配合各镇(街)加强公益广告的宣传,在适当位置设立宣传广告牌。
责任部门:法律援助中心、各镇(街)司法所。
(三)宣传活动开展。着力抓好六项活动,扎实开展“法律六进”工作。一是抓好“送法进万家 共创文明城”的法治宣传活动。印制法治、文明创建宣传册,分别在镇(街)开展活动,免费向全社会发放,推进法律进社区、进乡村活动的开展。二是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学法工作,推进法律进机关。三是抓好“法律进单位”工作,围绕本地区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律师深入各单位举办法制讲座。四是抓好“12·4”国家宪法日活动,推动社会面的法治宣传教育。
责任部门:法宣股、法律援助中心、社区矫正中心、各镇(街)司法所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是传播先进文化,引领文明风尚,引导群众参与的主要载体,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一项重要工作,在文明指数测评和国家卫生城市复审中占有较大份量。成立蒸湘区司法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社会宣传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前进任组长,李昌朝任副组长,各责任股室、两中心、司法所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吴蓉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各责任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切实加强对电子显示屏、公益广告的经常性维护,形成工作常态,确保创文公益广告宣传密度和力度。
(二)创新方法,突出效果。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区《2018年蒸湘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社会宣传方案》精神,对照标准不断深化宣传内涵,不断扩展宣传平台,不断完善宣传体制机制。宣传内容要正确规范,不得出现错别字和过期的宣传内容,对破损的广告要及时更换。要根据创文工作要求,认真策划、精心设计,推出独具特色的创文公益广告宣传,达到群众喜欢、乐于接受的宣传效果。
(三)强化考核,压实责任。区创建办将对各责任单位进行适时考核并通报,考核结果列入创建工作年度绩效内容和文明单位创建内容。局机关将加强此项工作指导和督查,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严格执行,务必于收文后将此项工作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