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政府
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衡蒸府行复决〔2023〕50号
申请人:谢某。
被申请人:衡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铁骑巡逻大队。
地址:衡阳市蒸湘区长丰大道25号。
法定代表人:李斌,大队长。
申请人对被申请人行政处罚不服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已于2023年10月16日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于2023年11月2日向本府书面申请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及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本府决定终止行政复议。
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6日
抄送:谢某,衡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铁骑巡逻大队。
蒸湘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2023年11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