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蒸司发〔2016〕1号 关于任命股级干部人员的通知 局机关各股室、社区矫正中心、法律援助中心、各镇(街道)司法所、辖区内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 为加强我局干部队伍宏观管理,健全和完善干部管理制度,更好地让蒸湘区委组织部深入考察了解干部,广泛发现和掌握人才,拓宽知人渠道,便于更好的选拔干部。经区司法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任命: 吴蓉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法制宣传股股长; 马青同志任基层工作股、法规和行政审批服务股股长; 戴玥青同志任社区矫正中心副主任; 龙斌同志任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严五元同志任蒸湘司法所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