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地址:红湘路97号
办公电话:2896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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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二)指导、协调和督促全区各乡镇、街道,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负责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主管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法制宣传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检查验收工作;负责区普法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实施普法、依法治理骨干培训工作。
(三)指导、监督人民调解工作、基层司法所和司法助理员以及基层法律服务所工作;指导管理全区社会矛盾、民间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全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社区矫正、负责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四)组织实施、指导管理全区法律援助工作。
(五)组织实施、指导管理全区法律服务工作。
(六)指导、管理、监督全区律师、公证工作。
(七)指导、管理、监督全区法律服务市场。
(八)指导、管理、监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计划财务、物资装备工作。
(九)指导、管理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干警培训和学历教育规划。
(十)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重大政务活动协调实施和检查落实;审核研究拟订全区司法行政工作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负责综合性文件报告的起草审核,负责司法行政课题调研工作;负责督查、信息、文秘、信访、统计、保密、文印及文书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司法行政外事工作;指导全区司法行政信息技术网络技术建设。
管理本局机关的财务,指导、监督局直属单位的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物资装备的计划和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车辆管理及调度、安全保卫、资产管理、基本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接待等行政事务。
协助指导全区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干部教育、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本系统干警培训和学历教育规划;负责局机关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负责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工作,研究指导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管理本局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
(二)宣传教育股
1、参与指导全区的法制宣传工作,参与制订全区普法规划并组织实施,具体负责区普法办公室日常工作。参与组织实施普法、依法治理骨干培训工作;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法制宣传和司法行政外事宣传工作。
2、参与组织、指导、协调督促各乡镇、街道、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具体负责区依法治区办日常工作。
(三)基层工作股
1、指导基层司法所建设、基层法律服务和人民调解工作;负责司法助理员队伍管理、业务指导等工作;组织开展全区社会矛盾、民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2、指导全区刑满释放和期满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具体负责区安置帮教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对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安置和延伸帮教。
下设机构:法律援助中心:指导、管理、监督和组织实施全区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监督社会团体及有关组织的法律援助活动;接受社会组织和个人捐赠;管理、使用法律援助专项经费;受理、审查法律援助案件申请,接受人民法院指定辩护案件,安排、指派法律服务机构或人员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