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建立审查意见反馈与跟踪落实机制,推动文件制定程序规范化;加快推进涉企行政检查规范化建设,强化执法案件审查质量管控;创新执法监督方式,加强执法监督结果运用;健全行政复议案件繁简分流工作机制,实行简案快办、难案精办,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审结效率,加强各部门行政诉讼案件联动。
2.有序承接高新社会事务。积极与编办、组织、人社部门沟通,争设蒸水、高岭两个司法所,通过增编、招聘、调配等方式补充专业人员,确保社区矫正、人民调解等工作专人专岗;按“事权与支出责任匹配”原则,争取省市财政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强化经费保障。
3.优化法律服务供给。深入开展“法律九进”活动,策划主题鲜明的法治宣传活动,持续打造普法工作亮点;优化“即享”法律顾问工作,聚焦沟通渠道、工作机制、社会效果三个方面重点;加强法援队伍建设,实行法援律师库律师重点培养和退出机制,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和案例研讨活动,不断提升法援服务质效。
4.提升基层法治水平。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完善调解联动体系;持续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争取将蒸湘、呆鹰岭两个司法所打造为全国规范化司法所,将红湘、雨母山两个司法所打造为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强化律所支部建设,落实 “两个覆盖” 攻坚要求,加强执业管理。
5.规范执法司法行为。持续强化安全监管,教育惩戒并重;深入开展帮扶培训;推进安置帮教走访、案件评查等重点工作;启动政府购买服务,引入社会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