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蒸司〔2024〕8号
关于开展全区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2023年度考核实地检查的通知
区属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
根据司法部《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湖南省司法厅《关于认真做好2023年度全省律师事务所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省基层法律服务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区局拟对全区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开展2023年度考核实地检查。
一、检查时间
2023年4月15日至2023年4月30日
二、检查组人员
段 威 区司法局党组书记
陈俊宇 区司法局局长
戴玥青 区司法局副局长
龙 斌 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颜旭怀 区司法局科员
龙 靖 区司法局科员
三、工作要求
(一)各律师事务所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湖南省司法厅《关于认真做好2023年度全省律师事务所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基层法律服务所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湖南省司法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省基层法律服务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
(二)律师事务所重点检查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律师队伍建设情况、业务活动开展情况、律师执业活动监管情况、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资质情况、内部管理情况(如管理架构和管理制度、收案收费管理、财务管理和收入分配、律师管理、服务质量管理和文书、印章、档案信息化管理等)、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履行职务情况。基层法律服务所重点检查基层法律服务所党建工作、资质管理、队伍建设、业务活动、内部管理等情况。
(三)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由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进行整改,再报区司法局进行复查。
(四)为保证平台信息的准确性,请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分别仔细核对有关律师事务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各项登记信息,并修改完善。
蒸湘区司法局
202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