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时期,是全面贯彻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努力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全方位的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的重要时期。蒸湘区司法行政系统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服从和服务于区委、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承担的重要职能作用,有效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发展。
“十二五”工作发展成就及主要经验
“十二五”以来,蒸湘区司法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健全矛盾纠纷排查网络体系,推行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制度;提升社区矫正科学化管理水平,投入40万元建立了办公面积210平方米的社区矫正中心,设有多功能矫正工作区域;扎实开展安置帮教工作,呆鹰岭镇中平村帮教对象刘洋秋创业先进事迹在全省巡回报告,这是衡阳市唯一一例;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雨母山乡灵山村被评为全国第六批民主法治示范村;开展喜闻乐见的法制宣传活动,今年向群众派发了6000个印有宣传标语的围裙和环保购物袋;切实履行法律服务职能,做好法律援助重点民生实事工程,连续2年超额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指标数,完成比例高达110%左右;注重加强队伍和基础建设,理顺司法所管理体制,全面落实基层司法所收编管理和人员配备。蒸湘区司法行政系统先后获司法部表彰1次,全省先进集体等省级活动先进单位1次,全市先进集体等市级活动先进单位7次,区级活动先进单位15次。特别是2014年度被衡阳市人民政府评为“市一星级文明单位”。主要体现在:
一、法制宣传教育成效显著
以“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为契机,以“法治六进”为抓手,创新普法形式,完善普法网络;突出普法重点,注重普法实效;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了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一是做好“五五”普法总结及“六五”普法启动。全面总结了“五五”普法工作取得的成效,因工作成绩突出,被评为衡阳市“五五”普法依法活动治理先进办公室,并对“六五”普法进行了部署。二是积极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每年组织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学法用法考试,全区30多名县处级干部,2000余人参加了考试,参考率达100%。三是扎实开展“六进”活动。贴近村民实际生活开展法律宣传,坚持每年与区妇联组织开展了妇女权益法律宣传并组织律师为居民上法律课,共20余场次,受教育人数累计3000余人。“十二五”期间,在每年的宣传活动中,年均发放各类法律宣传资料50000余份,接待群众咨询2000余人次,在村居张贴标语20000余条,在村居宣传法律知识100余次。四是加强节点法律法规宣传。先后在世界环境保护日、“12·4”国家宪法日等,为百姓提供法律咨询服务。2014年“6.26”国际禁毒日,以“牵手家庭社会,共同拒绝毒品”为主题的宣传活动暨法律援助进高墙活动在蒸湘区启动,并在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也标志着蒸湘区法律援助工作正式跨进高墙。
二、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稳步推进
几年来,蒸湘区司法局贯彻落实全国政法会议精神,把维护稳定作为硬任务,按照组织建设走在工作前,预测工作走在预防前,预防工作走在调解前,调解工作走在激化前的工作要求,全面激活司法行政工作,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取得新突破。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积极筹措资金改建扩所提升所容所貌,6个司法所办公用房达到2间以上,并对长湖乡司法所重新进行了装修;多次为基层司法所配备新的办公桌椅、电脑等办公设备,统一司法所标识标牌,为基层干警统一配发了司法行政服装;为6个镇司法所配各备了1台警用车辆,提升了基层司法所的办公效率。人民调解工作扎实开展。突出抓好基层人民调解组织机构、制度机制建设,对143个基层人民调解组织机构进行了完善,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三级调解网络。联合蒸湘区人民法院开展审前调解,真正地解决了人民调解工作靠“单边调解”难以奏效的瓶颈问题。认真落实“以奖代补”政策,鼓舞和调动基层人民调解员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积极性。近2年,共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674件,调解成功率为100 %。切实做好释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每年集中对回归的刑释解教人员进行全面核查摸底,逐一登记造册、见面谈话、落实帮教责任人、签定帮教责任状,在全面了解其思想动态和生活状况的基础上,实行分类管理,有针对性的实施帮教,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生活困难的刑释人员,给予物质上的帮助;对于无工作的刑释人员帮助其联系工作,为刑释人员顺利地融入社会创造了条件。呆鹰岭镇中平村刑释解教人员刘洋秋的先进事迹在全省巡回报告,刘洋秋是衡阳市唯一一名参加全省“情暖高墙回报社会”——安置帮教工作先进事迹报告团的成员。全面启动社区矫正工作。2011年,蒸湘区社区矫正工作全面铺开。2014年,蒸湘区社区矫正工作局成立,并升格为副科级机构。2015年,蒸湘区社区矫正中心建设已完成启用,办公面积210平方米,配备了3名工作人员,设有报到室、警务室、监控室、档案室、宣告室、训诫室、教育培训室(阅览室)、心理咨询室等功能区域。目前,全区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244名,依法解除矫正161人,在册矫正人员83名,社区矫正人员重新犯罪率为零,有力地维护了全区的稳定。
三、法律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以服务中心工作为切入点,以服务经济发展为着眼点,以服务群众为落脚点,深化服务内涵、拓展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手段、完善服务机制,精心打造法律援助重点民生实事工程,不断提高司法行政工作群众认知度和社会公信力。积极构建“半小时法律服务圈”,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在乡镇(街道)、村(社区)和工、青、妇、人社等部门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建立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十二五”期间,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083件,解答法律咨询人数1349人次接待群众来。先后组织全区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以及村、社区法律援助联络点工作人员参加法律援助业务培训,受训骨干人员达到140余人,有效提高了法律援助的服务质量。深入村、组、社区走街串巷进行集中广泛宣传,深受百姓喜欢,得到了省、市领导的充分肯定和好评,在湖南省司法厅法律援助工作总结中受到表扬。2013年,被湖南省司法厅评为“全省法律援助基础建设年活动先进集体”。2014年,“衡阳电视台”、“衡阳晚报”对坐落在蒸湘区法律援助中心的政协蒸湘区委员会龙斌委员工作室进行采访,报道龙斌委员工作室为社会弱势群体依法维权提供了法律援助服务。2015年,衡阳电视台在“乡里乡亲”栏目报道了法律援助中心办理的一起维护雨母幕山乡四农民土地补偿款的案例。
四、队伍建设不断加强
“十二五”期间,蒸湘区司法局以队伍职业化建设为载体,制定了《司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考评细则》,在全局扎实开展以“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为重点的核心价值观、“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以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纠正“四风”,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认真治理庸懒散问题,梳理股室职能,修订权力清单,完善首问负责制等服务制度,努力实现服务环境整洁、服务高效、热情周到,司法行政机关工作效能得到全面提升。全体干警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涌现出一批热爱本职、勤政为民的先进典型,全局20名在职干警,有1人次获司法部活动个人荣誉称号,2人次获省级活动个人荣誉称号,9人次获得市级活动先进个人荣誉称号;30人次获得区级活动先进个人称号。
回顾“十二五”期间司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依然存在以下问题:
(一) 亟需解决的公用经费不足等突出问题
近年,由于业务量剧增,工作运行所需经费不断增多,办公经费出现短缺。根据2014年省、市文件精神,最低标准为2.2万元/人/年,但司法局目前仍执行多年前3000元/人/年的标准,现行的公用经费已严重不足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司法行政工作的开展。因此,亟需区委、区政府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提高司法局公用经费标准,以保障司法行政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亟需解决的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普法宣传等经费保障问题
随着法律援助这一重点民生实事工程逐步扩大、深入人心,蒸湘区法律援助工作业绩突出;人民调解工作也积极发挥着“第一道防线”作用。但这两项工作一直以来没有专项工作经费,缺少经费保障不利工作的开展。因此,亟需区委、区政府重视,给予法律援助和人民调解经费保障。十二五期间,普法经费按全区受众人数0.2元/人/年标准进行拨付,普法专项经费保障不足,工作经费紧缺,普法工作落实成为虚空。根据市里要求,如今普法经费提高到按全区受众人数0.3元/人/年,亟需区委、政府将该项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三)亟需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等问题
近年来,随着司法局业务量的剧增,局股室、各乡镇(街道)司法所工作人员长期处于超负荷工作状态,人手严重不足,已不能满足日常工作需要。截至目前,还有11个全额事业编制人员未到位,其中6个乡镇(街道)司法所各1名,社区矫正中心5名。因此,亟需区委、区政府给予相关人员保障。
“十三五”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
一、“十三五”时期司法行政工作的指导思想
“十三五”时期司法行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履行法制宣传、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各项职能,为实现全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全民法治观念提升、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动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二、“十三五”时期司法行政工作的开展目标
全面组织实施“七五”普法规划,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取得明显实效;培育法治精神,公民法律素质和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司法行政机关装备条件明显改善,司法所基础建设项目全面完成,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成效明显;健全和完善社区矫正日常管理和监督,切实加强社区服刑人员教育和管理,防止脱管漏管,提高教育矫正效果;加强对刑释人员的衔接、帮教和对社会危险性较高人员的管控;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规范,强化人民调解工作职能;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取得显著成效;法律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展,管理体制和工作机构进一步理顺,服务质量有明显提高;法律援助工作进一步加强,在社会救助体系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显现;司法行政工作信息化、自动化水平明显提高。
三、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强化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
深入推进“七五”普法规划落实。完善党委领导,政府实施,宣传、文化、教育等部门密切配合的法制宣传教育机制以及“谁执法谁负责”的普法责任制,重点抓好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法律六进”。继续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针对不同对象,创新载体和形式,努力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渗透力和影响力。完善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将宪法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将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内容列入党校干部培训课程,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在“12·4”国家宪法日以及各种法律颁布纪念日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法制宣传等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引导群众自觉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增强全民法治观念。
(二)强化民间纠纷排查化解机制,维护社会稳定。
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发挥人民调解在社会矛盾纠纷化解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加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大力推进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建设,大胆探索专业性调委会,努力扩大调委会覆盖面,力求形成蒸湘区特色、创出工作亮点。健全日常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全面落实矛盾纠纷日排查、周调度、月汇报、季分析工作机制,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认真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直接服务基层群众优势,建立社情民意和舆情分析报告制度,及时分析、研判影响社会稳定隐患,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服务。
(三)强化社区矫正执法力度,促进社会和谐。
健全完善社区矫正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制定完善配套规章制度,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抓巩固,健全落实日常监管有效机制。日常监管做到有法有据,对社区矫正人员按刑罚类型实施分类管理;落实社区矫正衔接制度,落实重点帮扶对象必接措施;健全社区服刑人员信息库,及时掌握人员动态信息。抓亮点,落实学习教育和公益劳动制度。在抓好社区服刑人员集中学习教育的同时,创新引入心理矫治机制,为社区服刑人员建立心理档案,通过心理矫治完善社区服刑人员的人格,使他们更好地适应社会,不致再重新犯罪。结合辖区实际,定期组织社区矫正人员进行公益劳动,安排社区服刑人员到镇街道、村社区等进行公益劳动。抓提升,积极推动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动员组织社会力量,做好社区矫正、刑满释放人员教育帮扶和就业服务工作,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为社区服刑、刑满释放人员解决实际困难。
(四)强化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服务全区经济发展和百姓民生。
整合法律服务资源,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民生方面法律服务。根据湘司发〔2015〕19号文件精神,完成“蒸湘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及乡镇(街道)、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点”的建设,形成覆盖全区域城乡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大力发展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等法律服务业。加强对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的监督和管理,规范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行为,监督法律服务工作者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操守,促进律师、法律服务人员依法诚信执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优化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业务对接,发挥集成效应,提高运行效能,扩大辐射效应,使其成为司法行政工作创新的“第一窗口”。
(五)大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努力为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提供组织保证。
认真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全面准确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和深刻内涵,自觉坚持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牢牢把握司法行政工作的正确方向。按照提高依法执政水平、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要求,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学习党章遵守党章、完善党组议事规则、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严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工作有机统一起来,不断推进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围绕“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队伍建设总目标,坚持法治与德治并举,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等紧密结合起来,不断提高队伍的综合素质,永葆司法行政队伍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
“十三五”时期充满着新的机遇和新的挑战,孕育着新的希望和新的收获,蒸湘区司法局将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振奋精神、扎实工作、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为建设和谐蒸湘、平安蒸湘、法治蒸湘,实现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改革与发展而努力奋斗!
附:“十二五”期间取得的市级以上荣誉
(一)蒸湘区司法局获奖情况:
1、2011年度被衡阳市司法局评为“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
2、2012年度被衡阳市司法局评为衡阳市“五五”普法依法活动治理先进办公室;
3、2014年度被衡阳市人民政府评为“市一星级文明单位”;
4、雨母山乡灵山村被评为“全国第六批民主法治示范村”。
(二)蒸湘区法律援助中心获奖情况:
1、2008年、2009年、2010年度连续三年被衡阳市司法局评为“全市法律援助先进单位”;
2、2009年度,被共青团衡阳市委、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衡阳市人民检察院等14个部门评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
3、2013年被湖南省司法厅评为“全省法律援助基础建设年活动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