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基础,坚决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市安委会部署和市市场监管局、区安委会工作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24年底,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基本消除;到2025年底,重大事故隐患得到有效遏制;到2026年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机制常态化运行,影响安全发展的诸多深层次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全局各部门守好安全底线的意识更加强烈,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不断完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和重点工业产品生产、销售单位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明显改善,质量监管机制模式更加优化,法规标准体系更加健全,科技支撑更加有力,特种设备事故得到有效遏制,重要工业产品质量水平稳中有升,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二、主要任务
(一)提升相关单位管理能力和人员素质
1.深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主要负责人要严格履行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每月听取特种设备安全情况汇报,定期组织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事故应急演练,建立并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的长效机制。积极运用监督抽考、教育培训等手段,提高特种设备安全总监和安全员的履职能力。2024年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按要求配备安全总监、安全员,2025年至2026年有效落实主体责任,提高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水平。根据监督检查、检验检测以及企业报告等方式掌握的情况,将企业自查自改和部门督导整改有机结合,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牵头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股,配合部门:行政审批股,各市场监管所按要求落实)组织指导重点工业产品生产销售单位开展质量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按照排查重点和台账清单,有效实施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督促企业开展自查、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并及时整改。(牵头部门:质量发展与安全监督管理股,各市场监管所按要求落实)
2.提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与作业人员素质。加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教育培训,推动特种设备重点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教育培训全覆盖。加大特种设备安全总监和安全员的培训考核力度,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加强内部培训和考核,充分发挥特种设备技术机构、行业协会等作用,大力开展相关人员能力培训。(牵头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配合部门:行政审批股,各市场监管所按要求落实)
3.开展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使用安全综合治理行动。针对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使用特点,强化园区安全管理责任,对不同规模的使用单位分类施策,推动小微企业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或使用单位,加装和使用司机权限采集、司机行为识别、周边环境预警等安全保护装置。开展“叉车安全日”系列活动,通过举办职业技能竞赛、为在用叉车张贴安全提示等措施,强化作业人员安全教育,指导使用单位完善安全操作规程。(牵头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各市场监管所按要求落实)
(二)加强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
4.开展锅炉安全提升行动。开展锅炉清理整治行动,核实锅炉底数,严把锅炉准入关,配合做好落后锅炉淘汰工作。2025年底前,深入推进违法生产使用小型锅炉案件查处行动,持续打击小型锅炉“大容小标”、未按要求进行使用登记和定期检验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电站锅炉安装质量专项整治行动,严格把控锅炉安装质量,严防锅炉材料错用、混用等,强化监督检验对安装质量的技术监督作用,切实提升电站锅炉质量安全水平,2026年底前完成新建锅炉现场监督检查全覆盖。(牵头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各市场监管所按要求落实)
5.完善电梯安全治理体系。深入开展电梯安全筑底行动,进一步压实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不断完善电梯应急救援平台,实现电梯检验检测有序分离,持续改进维护保养模式,排查整治非法电梯使用,促进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强化宣传引导和社会监督,不断筑牢电梯质量安全基础,有效减少和预防事故,保障人民群众乘梯安全。(牵头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各市场监管所按要求落实)
6.开展氧气瓶排查整治。对新制造出厂的氧气瓶,制造单位应采用保压阀,对未采用保压阀的氧气瓶,监督检验机构不得予以监检出厂,对新办理使用登记的氧气瓶,应采用保压阀。定期检验时,检验机构应更换瓶阀为保压阀。氧气瓶充装单位的充装设备应满足保压阀充装要求。氧气瓶制造、充装单位、检验机构应完善氧气瓶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2025年底前,氧气瓶制造、充装和检验全过程管理的气瓶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建成;2026年底前,实现在用的氧气瓶采用保压阀。(牵头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各市场监管所按要求落实)
7.推进化工企业特种设备排查整治。聚焦化工企业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风险特点,推动化工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建立隐患排查清单并落实整改。在企业自查自纠和整改的基础上,组织并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形式,对隐患排查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消除事故隐患。(牵头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各市场监管所按要求落实)
(三)强化特种设备技术支撑
8.提升特种设备检验能力。加强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人员的监督管理。鼓励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科技创新,提高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支持鼓励行业协会、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开展职业技能比武、岗位练兵等活动,持续提升从业人员执业技能水平。(牵头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各市场监管所按要求落实)
(四)开展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排查治理行动
9.突出监管重点。将燃气用具、电动自行车、烟花爆竹、消防产品、危险化学品、防爆电气、电线电缆、车载常压罐体、安全帽等纳入重点产品,聚焦生产销售单位集聚区、质量安全问题易发多发区、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市场销售门店等重点区域,深入开展质量安全排查治理行动。(牵头部门:质量发展与安全监督管理股,各市场监管所按要求落实)
10.加大监管力度。强化流通领域监督抽查力度,对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实施质量安全责任生产流通双向追查。开展生产销售单位现场检查,重点查处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生产销售“三无”产品或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产品的行为。切实用好“三书一函”(挂牌督办通知书、约谈通知书、整改通知书和提醒敦促函制度),对监督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和现场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问题,及时向生产销售单位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对生产销售单位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对整改不到位的生产销售单位组织进行约谈。(牵头部门:质量发展与安全监督管理股,各市场监管所按要求落实)
(五)强化市场监管系统安全生产领域监管执法
11.严格审批制度。指导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在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中,对于安全生产领域生产经营活动涉及登记前置审批的,依法严格执行“先证后照”的制度,未取得相关生产经营许可的,一律不予登记注册。(牵头部门:登记注册股,各市场监管所按要求落实)
12.聚焦重点产品质量安全,持续推进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将燃气安全整治重点领域中制售不合格“灶、管、阀、气”产品等质量违法行为纳入2024年“铁拳”行动重点打击。2024—2026年期间,根据上级机关统一部署,选择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较为突出的1至2个领域纳入年度“铁拳”行动重点任务,从严从重予以打击。(牵头部门:质量发展与安全监督管理股,配合部门: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按要求落实)
13.聚焦特种设备安全,持续深化“强执法防事故”行动。保持特种设备领域“打非治违”高压态势,采取有效措施和方式,聚焦锅炉、电梯、氧气瓶、化工企业特种设备等,深入推进精准执法,对严重违法行为依法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一案双罚”等措施,落实行刑衔接机制,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形成强大震慑效果和榜样效应。(牵头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配合部门: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按要求落实)
14.强化信用约束。完善重点工业产品生产销售单位数据库,建立生产销售单位产品质量安全信用档案。及时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信息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强化信用联合惩戒。强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依法依规将安全生产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将相关部门提供的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和安全生产领域行政处罚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积极曝光安全生产领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典型案例,强力震慑违法失信行为。(牵头部门:质量发展与安全监督管理股,配合部门: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信用监管股,各市场监管所按要求落实)
(六)强化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管
15.加强CCC认证活动监管。将“保安全、守底线”理念贯穿CCC认证制度始终,坚持查隐患、补漏洞、防风险一体化推进。加强汽车、电动自行车、家用燃气灶具等重点产品认证活动监管,提升监管精准性和有效性。(牵头部门:计量标准认证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股,各市场监管所按要求落实)
16.加强认证实施机构监管。层层夯实安全生产责任,推动CCC认证全链条各环节有关单位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保持安全生产监管高压态势,在市场监管总局统一部署下,对CCC认证指定认证机构开展年度全覆盖监督检查,加大对CCC认证重点产品指定实验室“双随机”监督检查力度。督促认证机构规范开展认证活动,落实认证机构的认证主体责任。(牵头部门:计量标准认证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股,各市场监管所按要求落实)
(七)加大安全宣传力度
17.强化宣传引导,营造安全氛围。配合省、市局持续开展“特种设备安全 从我做起”全省巡回公益宣讲活动,向企业和社会大众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等安全知识。按照要求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深入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引导公众践行安全的生产生活方式。(牵头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配合部门:办公室,各市场监管所按要求落实)
三、进度安排
从2024年4月起至2026年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4月至5月)。全局各相关部门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辖区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措施,并对治本攻坚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二)夯实基础阶段(2024年6月至2025年6月)。全局各部门结合本辖区产业特点和市场监管领域安全工作客观实际,对附件中确定的任务清单分别制定时间表和路线图,明确责任单位,加快推进实施,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专项攻坚等措施,持续推进问题解决,确保治本攻坚工作取得初步效果。
(三)固本提升阶段(2025年7月至2026年底)。全局各部门根据工作重点,不断梳理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及时对治本攻坚各项重点内容进展进行分析,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和方法,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并进行推广,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完善监管工作体系,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组织领导,区局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曹禄永任组长,党组成员陈梅初、陈健、宁歆豪,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康正勇、一级主任科员胡伟文任副组长的蒸湘区市场监管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质量发展与安全监督管理股,负责工作调度、情况报送、工作督促、协调指导等日常工作。
(二)加强投入保障。强化治本攻坚相关工作投入,加大支持力度,切实做好各项任务措施的支撑保障。加快推进市场监管执法办案系统建设和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平台应用,逐步构建市场监管现代化的行政执法体系。加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信息系统建设,完善抽查、处理等全链条信息,推动监管执法信息共享共用,推动形成智慧监管合力。
(三)强化正向激励。各部门要用好正向激励手段,强化正面典型引导和示范引路,以点带面推动整体工作水平提升。强化监管执法责任落实,通过治本攻坚进一步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红线意识,促进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四)强化舆论引导。强化正面宣传,积极宣传推广安全生产工作中总结的经验成果,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要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持续震慑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强舆情监测和协调处置,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舆情处置双牵头机制作用,及时协调处置突发敏感舆情。
附件:蒸湘区市场监管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任务清单
序号 | 任务 | 目标 | 责任单位 |
1 | 深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 2024年,所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按要求配备安全总监、安全员。 2025年至2026年有效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将企业自查自改和部门督导整改有机结合,推动建立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提高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水平。 | 特设股牵头,行政审批股配合,各市场监管所按要求落实。 |
2024年,组织指导重点工业产品生产销售单位开展质量安全隐患自查自纠。 2025年至2026年督促有关企业有效实施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开展自查、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并及时整改。 | 质量发展与监督管理股牵头,各市场监管所按要求落实。 | ||
2 | 提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与作业人员素质 | 2024年至2025年,按照要求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总监和安全员进行培训考核,优化完善作业人员考试准入,加强作业人员考试机构监督管理。 2026年底,特种设备重点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教育全覆盖。 | 特设股牵头,行政审批股配合,各市场监管所按要求落实。 |
3 | 开展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使用安全综合治理行动 | 2024年,部署开展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使用安全综合治理行动。 2025年至2026年,巩固提升,压实使用单位主体责任。 | 特设股牵头,各市场监管所按要求落实。 |
4 | 开展锅炉安全提升行动 | 2025年底前,推动违法生产使用小型锅炉案件查处,持续打击“大容小标”、未按要求使用登记和定期检验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电站锅炉安装质量专项整治,严格安装和监督检验质量,严防锅炉材料错用、混用等,进一步提升电站锅炉产品本质安全水平。 2026年底前完成新建锅炉现场监督检查全覆盖。 | 特设股牵头,各市场监管所按要求落实。 |
5 | 深入开展电梯安全筑底行动 | 2025年底前,配合市局完成电梯应急救援平台建设。 2026年底前配合市局全面实施电梯无纸化维保。 | 特设股牵头,各市场监管所按要求落实。 |
6 | 开展氧气瓶排查整治 | 2025年底前,配合市局建成氧气瓶制造和充装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 2026年底前,实现新生产和在用的工业氧气瓶采用保压阀。 | 特设股牵头,各市场监管所按要求落实。 |
7 | 推进化工企业特种设备排查整治 | 2024年,聚焦化工企业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风险特点,推动化工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建立隐患排查清单并落实整改。 2024年至2026年,在企业自查自纠和整改的基础上,组织并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形式,对隐患排查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消除事故隐患。 | 特设股牵头,各市场监管所按要求落实。 |
8 | 加强特种设备检验能力建设 | 进一步完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人员监管制度。提高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科技创新能力。规范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管理。支持鼓励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开展技能竞赛、岗位练兵活动,持续提升人员素质。 | 特设股牵头,各市场监管所按要求落实。 |
9 | 开展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排查治理行动 | 针对质量安全风险较高的重点工业产品,采取企业自查自纠、监督抽查、现场检查、整改复查等形式,开展重点工业产品排查治理行动,加大问题处理力度,做好问题整改验收,切实消除质量安全隐患。 | 质量发展与监督管理股牵头,各市场监管所按要求落实。 |
10 | 聚焦重点产品质量安全,持续推进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 | 涉及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制造业产品领域,以燃气灶具、电动自行车、儿童玩具、家居家装材料等为重点产品,重点查处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违法行为。 | 质量发展与监督管理股牵头,市场监督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配合,各市场监管所按要求落实。 |
11 | 聚焦特种设备安全,持续深化“强执法防事故”行动 | 保持特种设备领域“打非治违”高压态势,采取有效措施和方式,聚焦锅炉、电梯、氧气瓶、化工企业特种设备等,深入推进精准执法。 2024-2026年,定期公布典型执法案例。 | 特设股牵头,市场监督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配合,各市场监管所按要求落实。 |
12 | 强化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管 | 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加强对强制性产品认证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 计量标准认证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股牵头,各市场监管所按要求落实。 |
13 | 强化宣传引导,营造安全氛围 | 配合省、市局持续开展“特种设备安全 从我做起”全省巡回公益宣讲活动。按照要求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深入推进安全宣传“五进”。 | 特设股牵头,办公室配合,各市场监管所按要求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