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证》申请核发事项办事指南

蒸湘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zhengxiang.gov.cn                    发布时间:2021-10-08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证》申请核发事项办事指南


市场监督管理局










蒸湘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18





一、事项名称:"《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证》申请核发"

二、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三、办件类型:承诺件

四、实施机关:蒸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五、承诺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六、法定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七、是否收费:

八、收费依据:

九、到办事现场次数:2

十、受理条件

申请食品小作坊许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与生产经营规模、食品品种相适应的固定场所,并与有毒、有害场所和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具有与生产经营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并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生产设施、设备和卫生防护措施;

(三)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存放等区域分开设置;

(四)具有保证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五)试制的食品检验合格。


十一、所需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份数

提交方式

材料形式

来源渠道

1

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申请书

原件

2

现场提交

纸质

申请人自备


2

各功能区间布局平面图

原件

2

现场提交

纸质

申请人自备


3

生产工艺流程图

原件

2

现场提交

纸质

申请人自备


4

试制产品检验合格报告

原件

2

现场提交

纸质

申请人自备


5

申请人身份证明

复印件

2

现场提交

纸质

申请人自备


6

营业执照

复印件

2

现场提交

纸质

政府部门核发


十二、办理地点

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船山大道20号政务服务中心10号窗口

十三、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13:30—17:00

十四、办理流程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工作日

受理人按照许可的法定条件、标准,查验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申请事项是否属于行政主体的职权范围;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有效性、合法性进行审查。

审核

4个工作日

对资料进行实质审查,申请材料实质内容需要进行核实的,进行现场核查。核查申请人的经营场所、设备设施、工具以及经营设施空间布局、流程等是否与申请人所申请的主体业态、经营项目和经营规模相适应,与申请人出具的相关书面材料相一致。并给出审评意见

审批

4个工作日

根据程序合法性审查情况,签署许可意见:1.符合法定条件的,签署同意许可的意见。 2.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签署不同意许可的意见,并说明理由

办结

1个工作日

窗口工作人员按最终审批决定进行处理

十五、审批流程图

十六、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8〕第22号)第三十五条 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许可。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要求的相关资料,必要时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准予许可;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

十七、办理结果

食品小作坊许可证

十八、常见问题

附件:申请表单



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申请书

首次         延续

申请人名称:

(签字或盖章)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声  明

本申请书中所填内容及所附资料均真实、合法;本人资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和《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管理办法》要求。如有不实之处,本人愿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特此声明。

 

声明人:(签章或签字)

年   月   日        




一、申请人基本情况

小作坊名称

与营业执照载明的内容一致

经营者姓名

(负责人)

与营业执照载明的内容一致

食品加工小作坊许可证编号

变更、延续申请时填写

营业执照注册号

与营业执照注册号一致

社会信用代码

(身份证号码)

个体工商户未实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写经营者身份证号码

住    所

 

与营业执照载明内容一致


生产地址

湖南省           市(州)            区(县)

        乡(镇)          村(路、街道)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固定资产(万元)


建筑面积(m2


从业人数


变更项目

变更前

变更后

如:生产加工地址












备注:

在申请延续的同时申请变更的填写以上变更情况。

二、食品安全管理及专业技术人员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

职务

文化程度、专业






























































三、产品信息表

序号

食品类别

类别编号

类别名称

品种明细

执行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注:具体填写参照《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



四、食品生产加工场所信息表

序号

生产场点、工艺、工序名称

生产场点、工艺、工序所在地


































多类别、多品种不同加工工艺的分别填写。

五、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

序号

添加剂名称

食品名称

添加剂作用

使用量

(ɡ/kg)
























































备注:1、"食品名称"是指食品添加剂所加入的食品;2、"使用量"不超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中规定的范围。

六、食品生产主要设备、设施清单

设备、设施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七、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清单

序号

管理制度名称

文本编号

1

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


2

生产过程控制管理制度


3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4

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


5

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管理制度


6

食品销售记录管理制度


7

清洗消毒卫生管理制度


 

其他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