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餐饮经营许可证》补办事项办事指南

蒸湘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zhengxiang.gov.cn                    发布时间:2021-10-08                   



《小餐饮经营许可证》补办事项办事指南


市场监督管理局










蒸湘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18





一、事项名称:"《小餐饮经营许可证》补办"

二、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三、办件类型:承诺件

四、实施机关:蒸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五、承诺办结时限:7个工作日

六、法定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七、是否收费:

八、收费依据:

九、到办事现场次数:1

十、受理条件

受理条件

(一)具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固定门店,并与有毒、有害场所和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配备有效的冷藏、洗涤、消毒、油烟排放、防蝇、防尘、防鼠、防虫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三)各功能区布局合理,能有效防止食品存放、操作过程中产生交叉污染;

(四)具有专用餐饮具清洗消毒设施或者有符合规定的消毒措施;

(五)具有保证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十一、所需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份数

提交方式

材料形式

来源渠道

1

湖南省小餐饮经营许可证补办申请表

原件

1

现场提交

纸质

申请人自备


2

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复印件

1

网上现场都可提交

纸质、电子

政府部门核发


3

书面遗失声明或受损坏的《小餐饮经营许可证》

原件

1

网上现场都可提交

纸质、电子

申请人自备


4

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原件

1

网上现场都可提交

纸质、电子

申请人自备


十二、办理地点

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船山大道20号政务服务中心10号窗口

十三、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13:30—17:00

十四、办理流程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工作日

资料齐全,并真实有效

办结

6个工作日

资料齐全,并真实有效

十五、审批流程图

十六、法律依据

《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设立小餐饮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小餐饮经营许可证,并提供本条例第九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材料以及包含进货查验记录、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十七、办理结果

小餐饮经营许可证

十八、常见问题

附件:申请表单

《湖南省小餐饮经营许可证》补办申请表

经营者名称


许可证编号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联系电话


申请补证

原因

□《小餐饮经营许可证》遗失

□《小餐饮经营许可证》损坏

提交资料

1、《小餐饮经营许可证》遗失或损坏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书面遗失声明或受损坏的《小餐饮经营许可证》。

2委托他人办理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3、核验主体资格证明。


申请人承诺,本申请书所填写内容及所附资料均真实、合法、有效,复印件均与原件一致。如有不实之处,本人(单位)负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申请人签字(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