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

基本信息

公开内容
公开内容 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公开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条款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十三)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公开渠道 √政府网站
公开时限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责任 质量发展与安全监督管理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