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
基本信息
公开内容
公开内容
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公开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条款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十三)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公开渠道
√政府网站
公开时限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责任
质量发展与安全监督管理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