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
蒸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蒸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span style="font-weight:bold;color:#333333;"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span style="font-weight:bold;color:#333333;"三公<span style="font-weight:bold;color:#333333;"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4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蒸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有关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实施质量强区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依权限组织查处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四)根据授权开展反垄断的相关工作。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据权限或依授权委托,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开展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调查工作。
(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依权限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组织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
(六)负责全区宏观质量管理。贯彻国家质量发展的有关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积极推进质量强区战略和品牌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产品质量事故调查,依法配合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七)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八)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
(九)负责食品应急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拟订食品安全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健全食品安全协调联动机制,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全区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落实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实施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行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职责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据法定职责,对标准的制定进行指导监督,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推行采用国际标准。
(十三)负责对全区认证认可工作及有关活动实施监督管理。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完善检验检测体系,负责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市场秩序。
(十四)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交流与合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十五)负责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权限或依授权委托,组织、指导药品生产、经营环节的许可、备案、检查以及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环节违法行为的查处。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十六)负责医疗器械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权限或依授权委托,组织、指导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环节的许可、备案、检查以及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环节违法行为的查处。
(十七)负责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组织监督实施化妆品标准及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化妆品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开展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权限或依授权委托,组织、指导化妆品生产环节的许可、备案、检查以及化妆品生产、经营环节违法行为的查处。
(十八)负责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实施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的政策和措施。按权限负责商标、专利和原产地地理标志的管理。负责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规范知识产权交易和无形资产评估,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
(十九)负责保护知识产权。落实严格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相关工作,负责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
(二十)负责消费维权工作。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指导区消费者委员会办公室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二十一)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应急管理工作,对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二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蒸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股、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股、信用监督管理股、行政审批服务股、知识产权与广告股、质量发展与安全监督管理股、计量标准认证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股、食安办秘书处、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股、食品经营和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药品流通监督管理股、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网络交易监管和市场规范管理股、组织人事股(新闻宣传)、科技和财务股、非公经济组织党建股。
(二)决算单位构成
蒸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单位2024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蒸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单位本级,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9张公开表格作为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span style="font-weight:bold;color:black;"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蒸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单位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1607.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93.9万元,减少5.5%,主要是因为本年度收入支出有所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1607.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05.17万元,占99.8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2.66万元,占0.1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160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92.2万元,占80.37%;项目支出315.6万元,占19.6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605.1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95.56万元,减少5.62%,主要是因为本年度收入支出有所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605.1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3%,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95.56万元,减少5.62%,主要是因为本年度收入支出有所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605.1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90.34万元,占92.85%;科学技术支出44.42万元,占2.77%;城乡社区(类)支出70.41万元,占4.3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41.9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605.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61%,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因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追加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因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追加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因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追加资金。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28万元,因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追加资金。
5、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805万元,因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追加资金。
6、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125.9971万元,支出决算为1183.52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1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追加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2.2786万元,因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追加资金。
8、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主体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24万元,支出决算为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9、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质量基础(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2万元,因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追加资金。
10、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药品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2.4万元,因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追加资金。
11、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监管(项)
年初预算为72万元,支出决算为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0.5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追加资金。
1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0.4104万元,因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追加资金。
13、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4.0428万元,因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追加资金。
1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6621万元,因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追加资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92.204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29.228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13%,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生活补助、奖励金;公用经费62.976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87%,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委托业务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福利费。
<span style="font-weight:bold;color:#333333;"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span style="font-weight:bold;color:#333333;"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span style="color:black;"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比率。与本年预算数相同,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执行,与上年决算数相同,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未安排此项支出。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比率。与本年预算数相同,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执行,与上年决算数相同,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未安排此项支出。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比率。与本年预算数相同,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执行,与上年决算数相同,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未安排此项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比率。与本年预算数相同,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执行,与上年决算数相同,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未安排此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比率。与本年预算数相同,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执行,与上年决算数相同,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未安排此项支出。
<span style="font-weight:bold;color:#333333;"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span style="color:black;"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2024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我单位2024年度无公务接待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蒸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0.3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37万元,增加0.61%。主要原因是:单位内部收入支出调控。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我单位2024年度无会议费支出;开支培训费0万元。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由于工程支出金额为0万元,无法进行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百分比测算;由于服务支出金额为0万元,无法进行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百分比测算。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2024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暂无
(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暂无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暂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2.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7.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10.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1.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12.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13.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1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1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原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1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1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拨款结余资金提取的专用基金、缴纳的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
第5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