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深入推进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湘人社规〔2023〕5号)文件要求,对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可按规定给予创业服务补助。
现拟对衡阳市雁谷跨境电商区级创业孵化基地发放2025年1月-2025年12月创业服务补助,合计金额为74000元。公示期为2026年3月27日至2026年4月2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出。
监督电话:0734--8827073
蒸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