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部门、镇街信息公开目录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通知公告

关于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履行催告书》的公告(衡阳市蒸湘区陈记粉店(个体工商户))

蒸湘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zhengxiang.gov.cn                    发布时间:2026-01-13                   

衡阳市蒸湘区陈记粉店(个体工商户):

我局查处你单位拖欠工资一案,因对你单位和法定代表人无法送达相关法律文书,根据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履行催告书》(衡蒸人社监处决字〔2026〕3号)。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蒸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月13日

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履行催告书

衡蒸人社监催字〔2026〕3号

衡阳市蒸湘区陈记粉店(个体工商户)(地址: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联合街道兴雁农贸大市场10号门面,经营者:陈桂榜)

衡阳市蒸湘区陈记粉店(个体工商户)拖欠陈庆等3名劳动者劳动报酬一案,本机关依法立案调查,2025年5月27日,我局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的《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衡蒸人社监处决字〔2025〕11号),要求你单位限期支付陈庆等3名劳动者的工资共计27000元,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未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现依法催告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日内履行以下义务:

1、支付陈庆等3名劳动者工资共计27000元。

你单位如对本催告书有异议,可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5日内向我机关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陈述或申辩,视为你单位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上述义务的,本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地址:蒸湘区政府机关大院东附207室联系电话:0734-8827361;

蒸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月13日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