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融活酒店有限公司:
我局查处你单位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一案,因对你单位和经营者无法送达相关法律文书,根据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衡蒸人社监询字〔2025〕31号),责令你单位按照要求整改到位。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蒸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12日
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
衡蒸人社监令字〔2025〕31号
衡阳融活酒店有限公司:
2025年7月,肖文姣向我局反映你公司未为其办理2022年7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的社会保险登记。
经查,你单位的行为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现责令你单位在自收到本文书五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肖文姣2022年7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的社会保险登记,请你单位在责令改正期限内,将改正情况及时以书面形式报送我局。
如果你单位拒不改正和不报送改正情况材料,我局将依据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有第(一)项、第(二)项或者第(三)项规定的行为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三)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拒不履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理决定的……”依法进行处理处罚。
联系人:周强、刘厚萱
联系电话:0734-8827361
联系地址:衡阳市船山西路蒸湘区政府机关大院东附207室
蒸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