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赛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我局查处你单位拖欠工资一案,因对你单位和经营者无法送达相关法律文书,根据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衡蒸人社监询字〔2025〕23号),责令你单位按照要求整改到位。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蒸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12日
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
衡蒸人社监令字〔2025〕23号
湖南赛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唐平、王继秋、刘井汉等23名劳动者向我局投诉金钟美墅湾项目拖欠工资。
因你单位为金钟美墅湾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现根据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条第三款“分包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再依法进行追偿”规定,对你单位的违法行为责令限期改正,指令如下:
限你单位自收到本指令书之日起5日内,依法支付唐平、王继秋、刘井汉、胡文等23名农民工工资共计129152元,并将支付凭证报送我局。
如果你单位拒绝执行本指令书,本机关将依据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你单位作出进一步处理处罚。
联 系 人:周强 刘厚萱
联系电话:0734-8827361
联系地址:衡阳市船山西路蒸湘区政府机关大院东附207室
蒸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