蒸湘区各企事业单位及参保人员:
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参保单位及参保人员合法权益和生命安全,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的通知》要求和厅党组的决策部署,现将疫情防控期间失业保险业务办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延长失业保险金申领期限。适当延长失业金申领期限,确保失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疫情防控期间的失业人员在疫情线束后3个月内,可凭《失业保险金申领通知》到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申领登记或一次性生活补助金申领登记手续,并补发相关待遇。
二、延长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期限。考虑到疫情期间企业在职职工不便办理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手续,允许参职工延期办理业务。待调情结束后,根据疫情持续时间,相应延长企业在职职工证书的有效期限,由本人到参保地失业保险机构申领技能补贴。
三、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力度,放宽裁员率标准。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力度,将中小微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裁员率标准由不高于上年度统筹地区城镇登记失业率,放宽到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对参保职工30人(含)以下的企业,裁员率放宽至不超过企业职工总数20%。
四、积极开展网上经办。为减少疫情期间经办大厅人员流量、降低交叉感染风险,我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将积极推进网上办理申报、审批,采用QQ、微信工作群传收资料的方式办理资料预审,并通过提前预约专人负责的方式开展现场审核工作。待疫情结束后,再完善后续工作。
五、做好经办窗口工作人员防护工作。定期对窗口公共区域进行及时消毒、保持通风,窗口工作人员戴好防护口罩手套,做好自身防护措施。
联系电话:0734-8808887
邮寄地址:衡阳市蒸湘区红湘北路85号蒸湘区就业服务中心
微信群名称:蒸湘区失业保险群
失业金申领联系人:罗海鹰 联系电话:13975430399
申报单位联系人:谢小波 联系电话:15386071091
蒸湘区就业服务中心
2020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