蒸湘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zhengxiang.gov.cn 发布时间:2016-05-19
湖南省农业委员会 | 文件 |
湖南省财政厅 |
湘农联〔2016〕99号 |
湖南省农业委员会 湖南省财政厅
关于组织企业申报“百企千社万户”现代农业发展工程2016年“百企”扶持项目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农业委员会、财政局:
为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要求,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着力加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我省农业发展转方式、调结构,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两个“百千万”工程加快现代农业建设的意见》(湘政发〔2014〕5号)精神,省农业委员会、省财政厅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拟定了《2016年现代农业发展“百企”培育工程实施方案》。请你们根据方案要求和分配的名额(不得超报),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2016年“百企”扶持项目,审核后以市州农委和财政局联合行文的形式于5月 30日 前向省农业委员会和省财政厅推荐,并附审核意见和企业申报材料。
联系人:
省 农 委:黎俊杰,联系电话:0731—82258723;
省财政厅:王 君,联系电话:0731—85165171。
附件:1.“百企千社万户”现代农业发展工程“百企”项目2016年培育实施方案
2.2016年“百企”扶持项目推荐名额分配表
湖南省农业委员会 湖南省财政厅
2016 年5 月9 日
附件1:
“百企千社万户”现代农业发展工程
“百企”项目2016年培育实施方案
为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要求,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着力加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我省农业发展转方式、调结构,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两个“百千万”工程加快现代农业建设的意见》(湘政发〔2014〕5号)精神,现就2016年现代农业发展“百企”培育工程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百企”培育基本原则
一是突出供给侧改革理念。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积极参与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推进科技创新、管理创新,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支持企业加快技术进步,加大品牌创建设力度,走质量效益并重的可持续发展道路。
二是突出主导产业。根据全省各地的农业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充分发挥比较优势,重点扶持以大宗农产品加工为主的重点龙头企业,形成具有市场竞争优势的主导产业。
三是突出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鼓励龙头企业积极探索三产融合发展新路径,创新利益联结机制,加强与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户之间的服务联结,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动现代农业发展,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四是突出集群集聚。引导优势企业向优势产区和产业园区集聚,提高资源配置效率。鼓励龙头企业开展行业整合,培育领军企业。
五是突出企业成长性。选择市场竞争力强、发展前景好的企业做大做强,推进企业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
二、“百企”申报的基本条件
1、国家级、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其中有多家控股子公司的企业(集团),原则上只由母公司一家企业(集团)参选;已经上市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不纳入筛选对象。
2、充分利用本地农产品资源优势,以粮食、畜禽、果蔬、油料、茶叶、水产品、中药材、棉麻、竹木和其它等十大类农产品加工为主业,产业特色鲜明。
3、对“三农”的带动能力强,加工农产品原料主要从本省采购,与农民、合作社建立了比较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建设了稳定的原料基地,在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就业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方面成效显著。
4、企业诚信度高,依法纳税、守法经营、管理规范,有健全的产品质量安全控制体系,取得了相关认证,近三年没有欠税、欠员工工资、欠社保金记录,没有出现产品质量安全和生产安全事故。
5、原则上在2014、2015年“百企”项目扶持的企业中产生。
三、“百企”培育扶持政策
省财政安排财政专项资金8000万元,从以下两个方面对符合“百企”项目申报条件的企业给予扶持。
(一)贷款贴息和税收上台阶补助(6500万元)。筛选85家企业,综合考核企业新增固定资产投资贷款、企业收购本省大宗农产品原料贷款和企业税收增长情况给予补助。
(二)实施“三农”带动贡献奖(1500万元)。对“百企”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积极参与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充分利用我省农业资源,推动农业结构调整,积极参办领办专业合作社,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带动“三农”贡献特别突出的企业,选择15家企业,每家分别给予100万元的奖励。
四、“百企”项目的申报程序
(一)拟定市州“百企”项目扶持申报推荐名额。
1、享受贷款贴息和税收上台阶补助政策企业名额分配。省农委根据2015年各市州农产品加工产值在全省的占比、各市州省级以上龙头企业数量,结合中央精准扶贫政策的要求,确定各市州享受“百企”贷款贴息和税收上台阶补助政策企业名额(见附表)。
2、享受“三农”带动贡献奖企业。由14个市州和省直各推荐1家,省农委、省财政厅联合考核,选择15家企业给予奖励。
(二)市州组织申报。市州根据分配的各项享受扶持政策企业推荐名额,组织企业分别申报,审核后以市州农业委员会和财政局的名义联合行文向省农委和省财政厅推荐,并附审核意见和相关材料。省直企业直接向省农委和省财政厅申报。
(三)组织专家评审。省农委和省财政厅组织专家对市州推荐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四)媒体公示。省农委、省财政厅将专家审定的享受“百企”项目扶持政策的企业,在省农业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下拨奖励扶持资金。
附件2:
2016年“百企”项目扶持推荐名额分配表
市州 | 贷款贴息和税收上台阶企业个数 | “三农”带动贡献奖企业个数 |
长沙 | 9 | 1 |
株洲 | 5 | 1 |
湘潭 | 6 | 1 |
衡阳 | 8 | 1 |
邵阳 | 7 | 1 |
岳阳 | 7 | 1 |
常德 | 6 | 1 |
张家界 | 3 | 1 |
益阳 | 5 | 1 |
郴州 | 7 | 1 |
永州 | 5 | 1 |
怀化 | 5 | 1 |
娄底 | 5 | 1 |
自治州 | 3 | 1 |
省直 | 4 | 1 |
信息公开选项:公开
湖南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6 年5 月11 日 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