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农发〔2016〕25号
衡阳市农业委员会
关于印发《市农委“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
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业局;农经局(站);扶贫办;委机关各科室,委直各单位:
现将《市农委“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衡阳市农业委员会
2016年4月25日
衡阳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开展“雁过拔毛”
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十届纪委八次全会和省、市“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和“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以及市纪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不断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加大对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整治和查处力度,推动正风反腐向基层延伸,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权益,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湘办[2016]11号文件、省农委湘农发[2016]80号文件和中共衡阳市委办公室衡办[2016]号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委实际,经市农委党委研究决定,在全市农业系统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如下:
一、 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工作部署,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以“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为突破口,坚持多管齐下、标本兼治,着力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到基层,着力快查严处典型问题,着力建章立制管住长远,确保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使基层腐败存量明显减少,增量有效遏制,以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成效取信于民。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对象。重点整治市、县农业系统、乡镇和村及基层涉农站所,县市区扶贫等公共服务单位存在的“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的单位及个人。
(二)重点问题。重点查处2013年以来,全市农委系统和农村基层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重点查处侵占私分、贪污挪用、乱发滥补、挥霍浪费集体资金等问题;查处在集体资产、资源出让出租过程中优亲厚友、以权谋私、损公肥私和在交易处置集体资产资源过程中暗箱操作、私吞私占等问题;
2、惠农补贴发放问题。重点查处在发放农业、农机、畜牧类补贴过程中虚报套取、截留挪用、冒领抵扣、侵占私分补贴资金和收受贿赂等问题;
3、扶贫开发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扶贫资金等问题;
4、在各类农业项目工程和农业项目资金中巧立名目,虚报冒领、盘剥克扣、截留私分、贪污挪用等问题;
5、在办理群众事务中滥用职权、吃拿卡要、欺压群众等问题。主要包括农业执法、监管窗口行业和领域工作人员利用执法权、审批权或监管权进行权钱交易、行贿受贿,收受红包礼金、烟酒、购物卡等,社会影响坏、群众怨气大的问题、职级不高,位置重要的公共服务部门利用所在特殊部门或垄断行业,向群众和企事业单位乱收费、乱摊派、敲诈勒索等问题;
6、侵害农民利益问题。向农民群众超标准、超范围筹资筹劳;向农民和村级组织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违规收缴、处置群众款物或处罚农民群众,克扣农民群众财物、拖欠农民群众钱款等侵害农民利益问题;
7、发生在基层和群众身边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包括用公款或集体资金违规吃请、送礼、变相旅游、发放福利,胡支乱发、挥霍浪费、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三、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从本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16年12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部署阶段(4月中旬前)
1、成立专门机构。市农委成立“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协调领导小组,市农委主任、党委书记汪维任组长,委副主任胡高明、驻委纪工委书记刘庆凡、市畜牧水产局纪委书记全昌盛、市农机局纪委书记陈金华任副组长,委机关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监察室,刘庆凡兼任办公室主任,监察室负责日常工作。
2、制定专门方案。市农委专项整治协调领导小组按省市要求,结合农委实际,由专项整治协调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研究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及其相关工作细则,并将工作方案和工作机构成立情况报市专项整治办和省农委专项整治办备案。
3、召开专门会议。市农委于4月上旬在全市农业工作会议上对“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的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部署。4月下旬召开一次各县市区农业局、农机局、畜牧局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及其他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的会议,对“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的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再动员和相关业务培训,让广大干部群众知晓并支持、参与专项整治,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4、上报备案。各县(市、区)农业局、农机局、畜牧水产局、农经局(站)要建立专项整治工作调度、报告和通报制度,工作进展情况实行一月一报告、一月一通报、一季一调度,重要情况应及时上报市农委专项整治办公室。
(二)清理核查阶段(4月下旬—8月底)
1、澄清底子。市农委系统各单位各部门、各县市区农业及涉农部门要对各自的农业项目工程和农业项目资金以及扶贫项目和资金在分配、拨付、管理和使用方面的基本情况,对基层的惠农补贴、涉农收费、对有可能发生“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的廉政风险点,要一一进行梳理,登记造册,澄清底数,为下一步的整治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2、全面自查。清理自查要做到农委系统和农村基层全覆盖,纵向要到村到组,横向到机关科(股室)和直属单位,确保清理排查不留盲区、不留死角。清理自查应在五月下旬完成。委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农业局、畜牧水产局、农机局、农经局(站)要按照专项整治部署要求,重点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惠农补贴发放和项目资金申报、审批、分配、拨付、使用过程中以权谋私、优亲厚友、盘剥克扣、虚报冒领、强占掠夺、贪污挪用、收受贿赂等问题进行清理清查。全市农业系统各单位要建立专门的举报平台,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网址、畅通举报渠道。要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党风政风监督员、群众监督的作用,拓宽问题线索来源。自查中发现的以权谋私、虚报冒领、贪污侵占“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要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机构)进行查处。
3、问题核查。委专项整治办将根据了解掌握的问题线索和农民群众信访,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不分时间界限,及时进行核查处理,对农民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线索督促或直接进行调查核实,同时加大对问题突出、工作被动地区和单位督促指导。各县(市、区)要坚持边清理边核查处理的原则,对清理排查中发现和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核查或移送处理。
4、汇总分析。委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农业局、畜牧水产局、农机局、农经局(站)应每月底按照要求对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开展全面自查、问题核查、督办交办等相关工作情况及相关数据进行汇总分析、上报,并认真填写附表1-4。
(三)督查督办阶段(9—10月)
1、加强督查。将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纳入全市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之中,将压力层层传导到基层,市农委将采取多种形式,对全系统及农村基层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2、实地抽查。委专项整治办将分别对全市农委系统和农村基层开展问题线索核查处理情况和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实地抽查。各县(市、区)农业局和畜牧水产局、农机局、农经局(站)要采取走村入户、查看现场等形式,对所属单位开展清理核查和问题整治情况进行抽查。
3、重点督办。市农委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掌握的情况和实地抽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对县(市、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和案件查处情况进行交办和督办。
4、检查验收。委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于10月下旬,组织对各级农业农村工作部门和农村基层开展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重点线索、重要问题查处情况进行回访督办。各县(市、区)农业局除对本系统开展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外,还要对乡镇、基层站、村(场)所开展的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四)建章立制阶段(11—12月)
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系统性、普遍性问题和监管方面的漏洞,进行分析整改,健全完善并出台相关监督和管理的长效机制。
1、认真贯彻《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配合组织、人事等部门将农村基层干部廉政教育融入农村基层干部培养、选拔、管理全过程。
2、配合协助财政等有关部门,完善惠农补贴信息公开备案制和惠农补贴发放“一卡通”制。
3、强化惠农政策检查通报和重点监控,每年对惠农减负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全市大检查,对惠农减负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突出、整改不力的县市区实行重点监控和通报。
4、健全农村村务、财务公开制度和集体重大事项以及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加强对农村“三资”管理,规范集体资产和资源承包租赁经济合同管理,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确保依法行使监督职责。
5、建立健全涉农信访问题排查化解机制,推行干部进村入户下访、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和包案制度,完善多元化社会监督机制,力求使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问题早发现、早控制、早化解。
四、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全市农委系统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将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年度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的考核内容,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纪检组长(书记)为直接责任人。主要领导要做到部署动员,亲自督促检查,亲自协调解决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同时,在人员、经费方面给予充分保障。
2、统一思想认识。 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具体体现,是贯彻落实党的强农惠农政策和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通过这次专项整治,能够及时铲除农民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增强党的向心力、公信力,维护党员干部在农民群众心目中的良好形象。全市农委系统和农村基层单位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纪委决策部署上来,认真抓好落实。
3、坚持问题导向。在专项整治过程中,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建立问题发现、通报、处理机制,把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作为这次专项整治的主要目的。要通过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查阅资料账目、财务审计等方式,发现全局性、系统性和潜在性的问题;通过深入发动群众,发现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发现的问题不掩盖、不回避、不推脱,在抓好查处的同时,及时制定具体整改措施,确保整改效果。
4、严格责任追究。对整治不到位、工作走过场、存在严重腐败问题不报告不查处,以及发生系统性、区域性腐败问题的,严格按照《湖南省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追究问责。对整治行动中举报发现的问题,实行“零容忍”,迅速核实、快查快结,该处理的处理、该问责的问责,形成有力震慑。
衡阳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衡阳市农业委员会
2016年4月11日
附件:
1.“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台账表1
2.“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台账表2
3.“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台账表3
4.“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台账表4
5.衡阳市农委“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成人员和工作职责
附件1:
“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台账表1
填报单位: 县市区(盖章)
开展“三资”清理和财务清查村数 (个) | 涉及金额 (万元) | 查处违规违纪村数 (个) | 查处违规资金 (万元) | 查处违纪人员 (人) | 发现移送问题线索(条) | 备 注 | |
发现 | 移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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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为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以来清理农村集体“三资”和清查村级财务情况统计表。
填表人 : 审核人: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2:
“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台账表2
填报单位: 科室、直属单位(盖章)
清查项目数(个) | 涉及金额 (万元) | 查处违规违纪项目数(个) | 查处违规违纪资金 (万元) | 查处违纪人员(人) | 发现移送问题线索 (条) | 备 注 | |||||
2013年 | 2014年 | 2015年 | 2013年 | 2014年 | 2015年 | 发 现 | 移 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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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为2013年以来项目及资金清理清查情况统计表。
填表人 : 审核人: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3:
“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台账表3
填报单位: 县市区(盖章)
项目 内容 | 虚报套取(万元) | 截留私分(万元) | 强占冒领(万元) | 贪污挪用(万元) | 盘剥克扣 (万元) | 备 注 | ||||||||||
2013年 | 2014年 | 2015年 | 2013年 | 2014年 | 2015年 | 2013年 | 2014年 | 2015年 | 2013年 | 2014年 | 2015年 | 2013年 | 2014年 | 2015年 | | |
农业惠农补贴 | | | | | | | | | | | | | | | | |
农机惠农补贴 | | | | | | | | | | | | | | | | |
畜牧惠农补贴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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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为2013年以来惠农补贴资金清理清查情况统计表。
填表人 : 审核人: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4:
“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台账表4
填报单位: 县市区(盖章)
查处超标准、超范围筹资筹劳问题 | 查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 | 查处违规收缴、处置群众款物、克扣群众财物、拖欠群众钱款问题 | 滥用职权、吃拿卡要、收受贿赂问题 | 重点工程、重大项目违规兼职取酬、乱发乱补问题 | |||||||||||
查处 案件数 | 涉及金额 | 查处 人数 | 查处 案件数 | 查处 人数 | 涉及金额 | 查处 案件数 | 涉及金额 | 查处 人数 | 查处 案件数 | 涉及金额 | 查处 人数 | 查处 案件数 | 涉及金额 | 查处 人数 | |
个 | 元 | 人 | 个 | 个 | 元 | 人 | 元 | 人 | 个 | 元 | 人 | 个 | 元 | 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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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查处违规违纪情况统计表。
填表人 : 审核人: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5:
衡阳市农委“雁过拔毛”式
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及其办公室组成人员和工作职责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农委系统“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经委党委研究,决定成立衡阳市农委“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委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明确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 汪维 市农委党委书记、主任
副组长 胡高明 市农委副主任
刘庆凡 驻市农委纪工委书记
全昌盛 市畜牧水产局纪委书记
陈金华 市农机局纪委书记
成 员: 驻市农委监察室主任
市农委办公室主任
市农委综合调研科科长
市农委计划财务科科长
市农村经营管理站站长
市扶贫办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监察室,由刘庆凡同志兼任主任,监察室主任、农经站站长任副主任。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研究制定全市农委系统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组织本系统开展专项整治;听取有关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和协调解决专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对全市农委系统和农村基层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办、检查、指导。
三、办公室主要职责
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信息综合、调研指导等日常工作。主要包括:有关会议准备、文件起草、宣传报道;有关材料审核、情况通报、综合报告;有关工作事项调度安排、调研督查;有关问题线索交办督办等。
四、市畜牧水产局主要职责:负责结合实际部署开展本部门本系统专项整治工作;负责涉畜牧水产类惠农政策落实,开展畜牧水产类补贴发放的监督检查,按干部管理权限查处有关违规违纪问题、移送有关问题线索;完成农委系统专项整治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市农机局主要职责:负责结合实际部署开展本部门本系统专项整治工作;负责涉农机类惠农政策落实,开展农机补贴发放的监督检查,按干部管理权限查处有关违规违纪问题、移送有关问题线索;完成农委系统专项整治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市农经站主要职责:负责牵头组织开展农村“三资”清理和村级财务大清查,开展对涉农补贴发放的监督检查,开展对涉农政策落实的检查,负责组织对重点村的审计工作和涉农工作的业务指导、政策解释,移送有关问题线索,完成农委系统专项整治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市扶贫办主要职责:根据省扶贫办的要求,抓好本部门本系统专项整治工作;负责扶贫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等扶贫开发领域违规问题的政策界定、把关、移送有关问题线索;完成农委系统专项整治办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