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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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总工会
衡阳市妇女联合会
衡阳市残疾人联合会
衡人社发[2017]4号
关于印发《衡阳市2017年春风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社局、扶贫办、总工会、妇联、残联:
为进一步促进农村劳动力特别是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更好地满足2017年春节前后进城务工人员求职就业和企业招聘用人的需求,现将《衡阳市2017年春风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部门认真抓好落实,贯彻落实情况和有关报表在3月22日前分别报送市有关部门。联系方式: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就业服务处农村科王先亮,电话:8867021; 衡阳市扶贫开发办公室李勇峰,电话8675000;衡阳市总工会法律保障工作部刘特格,电话:8205393;衡阳市妇女联合会事业发展部黎秋,电话:8866651。衡阳市残疾人联合会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刘文琦,电话:8888005.
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衡阳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衡 阳 市 总 工 会 衡 阳 市 妇 女联 合 会
衡阳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7年1月26日
主题词: 印发 2017年 春风行动 方案
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7年1月26日印发
衡阳市2017年春风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进一步促进农村劳动力特别是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满足企业和各类单位用人需求,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 全国总工会 全国妇联关于开展2017年春风行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17〕6号)及省工作部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市总工会、市妇联、市残联定于2017年2月5日至3月22日在全市共同开展“春风行动”。为确保行动顺利开展,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促进转移就业 助力脱贫攻坚。
二、服务对象
(一)有劳动能力和转移就业意愿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劳动力;
(二)有转移就业意愿、创业愿望的农村劳动者;
(三)有用人需求的企业和各类单位;
(四)其他有就业创业意愿的劳动者。
三、活动目标
(一)宣传引导到位。让有转移就业意愿的农村劳动者特别是农村贫困人口得到有效的政策咨询、岗位信息、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以及免费的“春风卡”等宣传资料,对有招聘用人需求的企业都能够免费获得用工指导和政策指引。
(二)服务对接到位。及时掌握辖区内有转移就业意愿的农村劳动者和有用工需求的重点企业,并登记造册,纳入本地区公共就业和人力资源服务信息系统。使劳动者得到有效的免费就业信息和有组织的劳务输出服务;使用工单位都能够通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免费发布招聘信息。
(三)政策落实到位。使参加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的农村劳动者都能够按规定享受培训补贴政策;符合条件的农村劳动者都能够按规定获得小额担保贷款和税费减免等政策扶持。
(四)权益维护到位。使有转移就业意愿的农村劳动者都能够获得劳动维权信息、维权知识、维权途径、维权电话和法律援助;用工企业都能够获得诚信招聘、合法用工等政策指导,提高企业维护职工合法劳动权益意识。
四、组织领导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市总工会、市妇女联合会、市残疾人联合会为加强对这项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春风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 曾祥月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副组长 曾崇伟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肖章平 市农业委员会副主任
蒋孝仲 市总工会副主席
王 辉 市妇女联合会调研员
张桂生 市残疾人联合会副理事长
濮龙文 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主任
李金华 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书记
彭庆衡 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队长
曹 云 市劳动就业服务处副处长
成 员 陈昌衡 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科长
张 洁 市劳动就业服务处工会主席
范忠满 市扶贫开发办公室科长
黎 秋 市妇女联合会事业发展部部长
颜 勇 市残疾人联合会就业管理中心主任
王先亮 市劳动就业服务处农村科科长
彭召尚 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市场科长
罗方果 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职业指导科长
刘特格 市总工会法律保障部副部长
五、活动内容
(一)部门齐心协力,办好启动仪式。2月5日(农历正月初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市总工会、市妇女联合会、市残疾人联合会在市人力资源市场组织2017年“春风行动”启动仪式暨农民工专场招聘会,各县市区结合各自实际,择时组织劳务招聘会,切实帮助农民工就近就地就业。
(二)组织需求普查,加强动态管理。结合各地多年开展春风行动的经验,在2017年2月初,要依托乡镇、街道、社区等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深入本地农村、社区和各类企业,全面了解掌握春节前返乡农民工和准备节后进城务工人员的就业需求;全面了解本地区准备节后招工的重点企业的招聘需求。进一步健全劳动者求职就业需求和用人单位招聘用人需求情况的摸查制度,做到基础台账明、动态数据清、就业状况准、招聘需求实,实现市场职业供求信息的动态管理。
(三)开展政策宣传,做到应知尽知。以县为单位,在2017年2月初到3月中旬期间,普遍开展一轮针对有转移就业意愿农村劳动者的宣传活动,帮助他们及时获得就业岗位信息、技能培训信息、创业政策信息和务工常识信息,了解本地招聘会信息。以市为单位,在2017年1月底,普遍开展一轮针对招工企业的宣传活动,让企业及时了解春风行动活动内容、相关就业政策内容和招聘用工规范要求,并组织推荐一批本地区的“用工规范诚信企业”,帮助企业和务工人员更好地实现对接。同时,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及时了解掌握本地区人力资源市场职业供求情况,主动向新闻媒体发布相关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认识职业供求形势。
(四)搭建供需平台,提高服务成效。各县市区结合各自实际,组织开展“县乡招聘会”、“送岗位下乡”等活动,根据需求普查情况,把合适的岗位信息直接送到村、送到户、送到人。以市为单位,组织开展“农民工专场招聘会”、“企业招聘面对面”、“创业培训指导专场”、“园区招聘会”、“送岗位下乡”等活动,帮助农村劳动者更加便利地实现就业创业。以市为单位搭建就业信息服务平台,充分利用信息网络、平面媒体、移动通讯等手段,广泛发布招聘岗位信息、招聘会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加强省际间、城市间的劳务信息对接工作,开展劳务对接招聘活动,组织农村劳动者实现劳务输出。
(五)强化政策落实,促进就业创业。各县市区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全省劳务协作脱贫工作会议精神,利用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劳动力集中返乡的有利时机,准确掌握其就业创业及培训需求,实施精准服务,确保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劳动力等困难群体能得到“一对一”服务。要加强省际间、省内市州间、市区县间贫困劳动力输入输出对接合作机制,加强劳务协作,开展有组织劳务输出服务,帮助有转移就业能力和意愿的农村劳动力特别是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和稳定就业。
要结合经济结构调整、产业转移和推进城镇化进程,引导当地企业合法用工,提升就业质量,通过落实各项就业扶持政策促进农村劳动者就业。完善和落实就业扶持政策。要加强与企业的联系,组织开展定向、订单式职业技能培训,落实培训补贴,并积极帮助符合条件的企业落实社保补贴等就业扶持政策。要落实创业扶持政策,积极开展创业政策咨询、企业培训、项目推介、开业指导、场地安排等服务,帮助有创业愿望的农村劳动者和其他类型创业者实现成功创业和健康发展。
(六)努力优化就业环境,维护农民工权益。按照《关于加强统一管理切实维护人力资源市场良好秩序的通知》(人社厅发[2011]20号)的要求,各地要联合相关部门集中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职业中介领域和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犯罪行为,继续推荐一批“诚信服务机构”,引导进城务工人员到诚信服务机构求职。认真做好“春运”期间引导农民工有序流动工作,积极组织专车接送农民工,降低农民工外出务工成本,减轻交通运输的压力。要引导企业合理安排生产生活、丰富外来务工人员的物质文化生活,形成“以情引工,以情留工”的良好氛围。要着力推进公共就业服务向基层延伸,提供就近便捷的就业服务,创建“转得出,留得住”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长效机制。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协调推进。各县市区人社局、扶贫办、工会、妇联、残联要高度重视2017年春风行动的组织领导工作,安排专门机构负责活动的规划、部署和实施工作。各县市区人社局要对2017年春风行动进行统筹管理,提前协调落实活动工作经费和相关政策资金,并加强与扶贫办、工会、妇联、残联组织间的沟通协调,明确分工负责的重点工作内容,对扶贫办、工会、妇联、残联组织开展相关活动提供支持和帮助。
(二)制定方案,突出重点。各县市区人社部门、扶贫办、工会、妇联、残联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方案,突出活动重点,创新服务模式,落实工作责任,对春风行动进行统一部署,全力推进。
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要重点发挥县乡服务机构和城市综
合性服务场所的作用,做好政策宣传和“春风卡”发放、需求摸查和供求信息动态管理、就业服务和劳务对接、政策落实和市场整顿等各项工作,并组织好由中国移动免费提供手机短信息服务所需的招聘会信息收集上报工作。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要切实发挥活动的示范效应,全面落实春风行动各项工作安排,密切关注和分析研判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新趋势、新变化。加强对企业减员、农民工回流等情况的监测,制定工作预案,确保就业局势稳定。
各地扶贫办要开展重点群体专项服务。把贫困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和失地少地农民作为帮扶重点,将政策和信息送到每个村、每一户。对贫困地区农村贫困人口,要针对其意愿开展有组织劳务输出服务活动,做好跨区域劳务合作,帮助有能力和意愿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转移就业。
各县市区工会组织要将“春风行动”与工会“技能培训促就业行动”相结合,为各类有转移就业意愿的农村劳动者开展技能培训,并提供政策咨询、信息发布、就业指导、职业介绍、劳务输出对接等“一站式”的就业服务;要将“春风行动”与“工会创业小额贷款”工作相结合,帮助转移就业的农村劳动力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要将“春风行动”与深入推进工会“两个普遍”工作相结合,进一步组织进城务工人员加入工会组织,指导他们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积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不断提高其就业质量,增强其就业稳定性;要将“春风行动”与工会帮扶工作相结合,发挥各级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的作用,为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提供生活和法律维权服务。
各县市区妇联组织要在春风行动期间,以女性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为主要对象开展“春风送岗位”行动,结合实际、主动作为,深入了解有转移就业意愿的农村妇女的需求和困难,充分发挥各地妇女创业指导中心、再就业培训基地、信息服务中心、家政服务机构、妇女手工编织合作社等阵地的作用,通过开展政策宣传、技能培训、岗位推介、小额贴息贷款、权益维护等方式,为农村妇女富余劳动力就业创业提供有效服务。
各级残联组织要把握好专项活动契机,创新模式,精准发力,做到真情帮扶、个性服务、精细援助,对残疾人就业困难人员进行实名登记认定,确保精准服务到位。要积极了解援助对象个人、残疾人集中就业困难单位的创业需求,制订针对性强的帮扶方案,实现精准帮扶。专项活动结束后对就业扶持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形成专项活动长效管理机制。
(三)加强指导,督促落实。各县市区要加强对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扶贫办、工会、妇联、残联组织的指导,重点监督检查政策宣传是否广泛、岗位信息是否准确、提供服务是否有效、市场监管是否到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扶贫办、省总工会、省妇联将组成联合调研组,对各地开展春风行动情况进行调查,并直接参加地方组织的春风行动服务活动。
(四)分类统计,及时上报。各县市区人社部门、扶贫办、工会、妇联、残联组织要设专人负责春风行动的相关工作,并结合自身职能,做好本部门的相关统计,汇总上报本部门、本系统的有关工作情况,于2017年2月6日前分别上报本部门负责春风行动工作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并于2017年3月22日前上报本部门开展春风行动情况总结和统计表(见附件1、2、3、4)。
附件:
1、2017年春风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人社部门)
2、2017年春风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扶贫部门)
3、2017年春风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工会组织)
4、2017年春风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妇联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