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蒸湘区脱贫攻坚突出问题集中整改方案》的通知

蒸湘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zhengxiang.gov.cn                    发布时间:2017-04-24                   

 

 

 

 

 

衡蒸扶发〔20173

 

 


 

蒸湘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蒸湘区脱贫攻坚突出问题集中整改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道)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区直及市管各单位:

《蒸湘区脱贫攻坚突出问题集中整改方案》已经区委、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蒸湘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17423

 


 

 

蒸湘区脱贫攻坚突出问题集中整改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和《衡阳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脱贫攻坚突出问题集中整改方案〉的通知》精神,深入查摆全区脱贫攻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切实提高脱贫攻坚质量和水平,根据区委、区政府部署要求,特制定本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遵循,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深入开展脱贫攻坚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按照坚持攻坚目标、确保责任落实,坚持精准方略、确保脱贫质量,坚持问题导向、确保整改到位的原则,举一反三,全面查摆脱贫攻坚中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扎实推进整改。通过两个月的集中整治,做深做实帮扶工作,杜绝违规违纪问题,全面提升两率一度,真正使脱贫攻坚中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以实实在在的成效迎接省委、市委督查巡查,交上一份满意答卷。

二、整改内容

根据省督查巡查、考核验收以及第三方评估的情况,结合纪检、审计发现的问题,经综合分析汇总,要重点围绕以下八个方面开展排查整改。

(一)脱贫质量不高,脱贫标准执行不严。主要表现在:擅自扩大收入统计范围;当年纳入的扶贫对象当年就宣布脱贫;帮扶成效不明显的扶贫对象就认定脱贫;两不愁三保障没有真正落实的扶贫对象就确定脱贫;验收人员不上门、贫困农户没签字等退出程序不到位的扶贫对象也认定脱贫。

(二)扶贫对象识别不精准,退出不精准。主要表现在:四类人员财政供养人员(含村干部)、个体工商户或经营企业的户和有商品房、有小汽车的户】清理不彻底;低保对象和建档立卡扶贫对象人为划线;新增扶贫对象认定程序不到位,存在优亲厚友及人际关系差但确实困难的农户在村民主评议得票少等,致使富裕对象成为贫困户,少数符合条件真正贫困的对象未纳入建档立卡范围,存在漏统;预脱贫、脱贫的数据信息更新不及时,动态管理调整不到位。

(三)扶贫资金投入不足,资金项目监管不严。主要表现在:财政扶贫资金投入少,资金拨付不及时,滞留闲置情况严重;涉农资金整合进展缓慢、比例不高;扶贫资金村级公开制度落实不到位,公告公示流于形式;危房改造、安全饮水、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偷工减料。

(四)帮扶工作不实。主要表现在:驻村干部不驻村,工作队走读,队员村民不认识;联村帮扶不进村,没有落实帮扶责任;干部结对帮扶挂虚名,帮扶工作走过场,流于形式;帮扶措施不精准,帮扶方式简单,以走访慰问、发钱发物代替帮扶,平均发放扶贫资金,脱贫措施千篇一律,针对性不强,一户一策落实不力;帮扶管理不精准,考勤制度未落实,未建立帮扶台账,一户一档,上墙公示,挂图作战流于形式。

(五)内生动力不足。主要表现在:宣传发动不到位,群众知晓扶贫政策不多;组织引导不到位,群众对脱贫攻坚的参与度不高;基层组织作用发挥不强,带领群众自主脱贫动力不足,等靠要思想严重。

(六)工作落实不力,扶贫政策推进不平衡。主要表现在:政策制定不够精准,工作督促不够到位,政策执行不够落地,没有打通最后一公里”,电商扶贫和产业扶贫不理想,龙头带动作用不强、与贫困农户利益联结不够紧密,教育扶贫政策措施不够落实,健康扶贫配套措施不够健全,贫困农户危房改造工作推进缺乏统筹,扶贫小额信贷发放不平衡,有的没有完成预期目标;贫困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有待加强;非贫困村的贫困户帮扶力量薄弱。

(七)思想重视不够,扶贫力量配备不强。主要表现在:有的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没有把脱贫攻坚当作政治任务、头等大事来抓,而是将其等同于常规性工作,没有紧紧抓在手上;有的部门认为抓脱贫攻坚是扶贫办的事,没有主动落实行业扶贫责任;有的认为脱贫难度大,信心不足,动力不够。同时,扶贫办的人员、编制没有按要求配备到位,缺少人员做事;镇街普遍没有设立专门扶贫机构,抓扶贫工作力量薄弱。

(八)群众认可度、满意度不高。主要表现在:工作组成员到贫困户家中走访少,做凝心聚力工作不够;结对帮扶责任人到贫困户家里听取贫困对象的诉求少、交心少。干部工作作风不深入、不扎实,因户施策落实不到位,贫困户获得感不强。

各级各部门要对照上述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查摆,深入剖析问题原因,不能就人论人”“就地论地”“就事论事,要多从主观上找差距,少从客观上找理由,着力查找问题根源。一查重视程度高不高,看是否真正把脱贫攻坚作为头等大事、第一民生工程和重大政治任务;二查政绩观正确不正确,看是否真正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观,是否存在急躁冒进情绪;三查工作作风实不实,看是否真正扑下身子真抓实干,是否坚持以三严三实的标准推进工作落实;四查工作力量强不强,看机构队伍是否与脱贫攻坚相适应;五查业务素质精不精,看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是否适应脱贫攻坚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

三、整改措施

(一)严格退出标准,切实解决脱贫质量不高的问题。严格退出标准,对没有实现吃穿不愁的,没有安全饮水的,没有义务教育保障的,没有基本医疗保障的,没有安全住房保障的,虽然享受了扶贫政策、但当年扶贫成效不明显的,建档立卡回头看后当年新纳入的贫困户,地区低保标准未超过国家扶贫标准低保兜底一批的贫困户等八种情形,一律不得退出;严格退出程序,一个环节一个环节地抓好落实;建立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对已经脱贫的对象,要开展回头看”“回头查”“回头帮,脱贫不脱政策,对返贫的对象要继续纳入帮扶范围,落实帮扶责任人和帮扶措施。

(二)做好动态调整,切实解决对象识别不准的问题。开展全覆盖摸排甄别,进一步开展精准识贫,重点将不符合条件的四类人员清理出去,确保清理准确率达100%,对符合条件的低保户、残疾人户、重灾户、移民户、大病重病户等几类人群按照标准和程序应纳尽纳,及时进行信息录入和数据更新,做实建档立卡数据系统,实行动态管理。在清理过程中,要统一领导,组织民政、残联、移民等部门积极参与、相互配合,同时发动老党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加强监督,防止优亲厚友。

(三)增加财政扶贫投入,加强资金项目监管,杜绝违规违纪问题。要根据脱贫任务,大幅度增加财政扶贫投入,2017年,财政扶贫资金既要达到增幅30%以上,又要达到贫困人口人均400元以上。对扶贫重点项目实行拉网式排查,坚决堵塞漏洞,严防、严禁围标串标等问题发生。规范专项扶贫资金的使用管理,按照《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湖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改革报账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建好项目库,支持带动贫困户较多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产业扶贫;加快资金拨付进度,6月底达40%以上,12月中旬达90%以上,对资金拨付进度慢的进行督导和约谈。健全完善公示公开制度,实行阳光运行;广泛吸纳社会资金参与脱贫攻坚;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全面推行互联网+监督平台建设,防止违规违纪现象发生。

(四)落实帮扶责任,切实解决帮扶不实的问题。区委区政府决定派出由联点区级领导挂的16个工作队,其中雨母山镇和呆鹰岭镇的村全覆盖,联合街道和长湖片区的村派驻1个联合工作队。区直单位必须要明确一名班子成员专抓,且每月驻村时间不少于10天。完善对驻村帮扶工作队的日常管理,按干部管理权限,工作队及其成员由区委组织部管理。加强驻村工作管理,选派得力干部担任驻村帮扶工作队队长,每月住村时间不少于20天,实行GPS定位管理,建立驻村工作队员召回机制,对召回人员视其情况,该处理的处理,该问责的问责,切实解决走读、挂虚名、帮扶工作流于形式等问题。落实结对帮扶责任,每个结对帮扶干部帮扶对象最多不超过5户,帮扶情况要有详细的记录,贫困户要签字确认,提高结对帮扶到位率和准确率。加强帮扶干部培训,提升履职能力。坚持因地制宜、因户施策,提高帮扶工作针对性和有效性,防止千篇一律。

(五)加强教育引导,切实解决内生动力不足的问题。编印脱贫攻坚到户政策口袋书,做到贫困户每户一册;加强政策宣传,让群众知晓政策,确保扶贫政策进村入户、深入人心;加强身边先进典型人物宣传,传导正能量;编印扶贫政策落实好的典型案例,激发贫困群众自力更生、勤劳致富的内生动力;制定激励政策,变要我脱贫我要脱贫;提高群众参与脱贫攻坚的组织化程度,强化贫困群众主体意识,坚决避免大包大揽。

(六)压实工作责任,着力解决工作落实不力的问题。坚持市负总责督落实、区抓落实、镇街片区及村实施的管理体制,强化各级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强化部门责任担当意识,把脱贫攻坚当作自己分内之事来抓。产业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危房改造等十大扶贫举措实行区政府分管副区长负责制,区直各相关部门都要出台可操作的工作方案或实施意见,明确目标任务,实行目标考核;强化督查巡查,坚持暗访为主,及时发现问题,传导工作压力,倒逼工作落实;严格追责问责,认真执行《中共衡阳市委办公室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阳市脱贫攻坚工作问责办法(试行)〉的通知》(衡办发〔201711号),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和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长,将对全市2016年脱贫攻坚考核排名靠后且问题突出的镇(街道)及区直联村帮扶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各级要建立工作调度机制,实行月汇总、季调度、半年讲评。

(七)提高政治站位,切实解决扶贫队伍建设不强的问题。各级党委政府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坚决落实上级要求,加强区、镇两级扶贫机构和干部队伍建设,选派精干人员,充实扶贫办力量,打造扶贫精锐部队,确保扶贫工作有人抓、抓得好。

(八)转变干部作风,落实一户一策,切实解决群众满意度不高的问题。要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开展党员干部进穷村、结穷亲、帮穷富活动,区直单位科级以上干部、股级干部每人结对帮扶1户以上贫困户,扶贫干部带着感情、带着责任经常到帮扶对象家走一走、看一看、坐一坐、聊一聊,摸清贫困现状,找准致贫原因,实施一户一策,挂图作战,用心、用力、用情帮助贫困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带领贫困群众共同致富奔小康,切实增加贫困群众在脱贫攻坚过程中的获得感。

(九)突出重点工作补短板,切实解决工作推进不平衡问题。按照缺什么,补什么要求,突出抓好产业扶贫这个关键,让每户贫困户有1个以上的产业增收项目;突出抓好安居扶贫这个难点,让贫困户居有其所;突出公共服务这个焦点,协调推进教育、健康、劳务协作扶贫,让贫困对象学有所教、病有所医、就业有望;突出基础设施建设这个基础,抓好水、电、路、讯、环境整治、村集体经济,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

四、工作步骤

(一)全面部署动员(418—22日)。各级各部门要迅速传达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在认真分析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本部门的整改方案,及时召开脱贫攻坚突出问题集中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议,落实领导责任,明确工作职责,全力抓好整改落实。在423日前,各镇、街、片区要将整改方案分别报市、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扶贫办”),区直部门要将整改方案报区扶贫办。

(二)全面排查整改(423—615目)。集中力量对本单位本部门脱贫攻坚突出问题开展全面摸底排查,建立工作台账,确保底子清、情况明。坚持边排查边整改,对摸底排查出来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逐条逐项形成问题清单,对症下药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把集中整改与推进工作结合起来,建立脱贫攻坚长效机制。6l 4日前,各镇、街、片区要将集中整改情况要形成书面报告分别报市、区扶贫办,区直各部门要报区扶贫办,其它有关整改动态、整改情况及时报送。

(三)全程督查巡查。4月底开始,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将抽调专门力量对各镇、街道、片区及各村的集中整改工作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巡查,及时通报工作情况。各镇、街道、片区要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各村的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全面督查,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重点看是否逐一开展排查核实,突出问题是否排查到位;看自查整改情况是否属实,是否有虚报、瞒报、漏报现象;看整改工作是否达到预期目标,突出问题是否整改到位。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此次整改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负责,区扶贫办组织协调落实。为打好脱贫攻坚战役和抓好这次集中整改工作,调整充实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成立区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工作组。区直各相关单位、各镇、街道、片区也要加强力量,确定专门领导负责,推进本单位脱贫攻坚突出问题整改工作。要坚持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确保全市一盘棋"

(二)确保整改到位。坚持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成效不符合中央要求不放过、群众对整改不满意不放过,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实行台账管理、督办落实、办结销号。全方位加强指导督导,盯紧进度安排、人力调配、推进实施、成效确认等重点环节,项目招投标、资金使用等重点工作,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以显著整改成效迎接中央、省委省政府巡查督查。

(三)严格责任追究。由纪检、组织、监察等部门牵头建立脱贫攻坚突出问题集中整改责任追究机制,对督查巡查、考核评估中发现重大问题以及问题整改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追责。大力查处典型案例,突出整治扶贫开发领域违规违纪违法、弄虚作假等行为,及时通报曝光,既追究直接责任,又追究相关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四)强化制度建设。结合具体问题整改,注重建章立制,巩固整改成果,放大整改效应,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推进脱贫攻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过程。建立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把解决当前问题与长远问题、显性问题与深层次问题、特殊性问题与普遍性问题结合起来,巩固贫困地区脱贫的基础,增强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

(五)加强舆论引导。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加强对整改工作的政策解读及舆论引导,突出正面宣传,加大主流声音。坚持主动发声、适时发声,以适当方式公布工作进展,统一对外宣传口径,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加强舆情监测,强化媒体责任,引导社会各界合理合法反映诉求,为整改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蒸湘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4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