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犬只狂犬病免疫点试点工作,根据上级方案,我区拟采购一批犬用狂犬病疫苗。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金额
9万元
二、采购要求
狂犬病疫苗病毒毒株为SAD株或dG株:疫苗中含有灭活的狂犬病病毒,每头份至少为2.0IU。规格:每头份为lml,1ml/瓶。包装:10瓶/盒或20瓶/盒。贮藏与有效期:2-8°C保存,有效期不少于24个月。产品必须获得农业农村部的批准文号
三、供应商资格
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四、报名及确定方式
1.提交材料:营业执照、报价单,产品规格,产品相关资料。
2.报名时间:2026年6月17日至2026年6月19日(3个工作日)。
3.报送地址:衡阳市蒸湘区船山大道20号区政府139室。
4.联系人:肖先生 13973410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