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部门、镇街信息公开目录 > 区农业农村局 > 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25市级重点支持农民合作社的通知

蒸湘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zhengxiang.gov.cn                    发布时间:2025-10-13                   


根据衡阳市农业农村局 衡阳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5年市级农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衡农联〔202522号),市级财政2025重点支持蒸湘区农民合作社 1个,欢迎符合条件的主体向所在地镇农经站或区农业农村局进行申报。具体详见《2025年市级财政重点支持农民合作社培育项目实施方案》。
   (一)申报条件

对象应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登记。具体条件包括:

一是经营规模适度。经营规模与资源禀赋、技术装备、生产能力等条件相匹配,不片面追求土地等生产资料过度集中或超大规模经营。用于生产经营的土地涉及经营权出租、入股的,应参照《农村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示范文本)》和《农村土地经营权入股合同(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并在合同中准确标明相关承包地块代码。

二是财务管理规范。农民合作社配备必要的会计人员或委托代理记账机构代理记账、核算,会计账簿齐全,财务报表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制度》《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要求,及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家庭农场使用相应的财务记账工具,收支、库存等记录规范。

三是制度健全有效。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健全,严格按照制度规定规范运营。农民合作社参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或《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示范章程》制定了符合实际的章程,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运行有效,有完善的财务管理、社务公开、议事决策等制度;每年至少召开1次成员大会,成员大会选举和表决依法落实一人一票制。

四是生产服务优质。开展标准化生产或服务,有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并执行落实,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采集生产服务记录、购销记录等经营信息,农业生产或服务质量可追溯,依规实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

五是联农带农紧密。农民合作社实有成员名册与成员账户的成员范围一致,实有成员数高于本地区平均水平;成员账户准确记录每个成员的出资额、公积金量化份额、与本社的交易量()和返还盈余等,可分配盈余按照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比例返还的比例不低于60%。提供社会化服务等方式带动小农户。

六是社会声誉良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未发生过生产(质量)安全事故、生态破坏、环境污染、损害成员利益等严重事件,未受到行业通报批评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无不良信用记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失信名单,未涉及非法金融活动。

)优先和限制事项。

参与2025年全国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的新型经营主体;符合条件的级产业扶贫合作社、残疾人领办创办或者吸纳残疾人就业较多的合作社、妇女及返乡人员领办创办的农民合作社同等条件下优先。2022年(含)近三年以来获得省、市级以上新型经营主体资金支持的经营主体不得重复支持。

申报时间:20251013日至20251015

联系监督电话:0734-8827140

 

2025年市级财政重点支持农民合作社培育项目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