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衡阳市委办公室、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力发展乡村车间助力乡村振兴的意见》(衡办[2022]18号)、中共蒸湘区委办公室、蒸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力发展乡村车间助力乡村振兴的意见》(衡蒸办[2022]29号)文件精神,在资产利用率、居民就业率、村集体经济投资收益率(“三率”)以及签协议人数和为就业人员购买意外保险人数的基础上对14家乡村车间进行了分类,并根据中共蒸湘区委办公室、蒸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力发展乡村车间助力乡村振兴的意见》(衡蒸办[2022]29号)文件要求对各类乡村车间进行资金拟安排。
为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充分发挥民主,广泛听取意见,自觉接受监督,现将该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10月20日至2022年10月26日,共7天,详情请见附件。
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22年10月26日前,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信函的形式向蒸湘区乡村振兴局反映。
举报电话:0734-8827140(蒸湘区乡村振兴局办公室)。
电子邮箱:12309141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