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农联〔2022〕22号)文件精神以及市局工作安排部署,为切实做好我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政策要求。请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按照省厅文件关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对象、贴息范围和标准、资金使用范围等规定,登录湖南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直报平台(http://xnzt.hunan12316.com/login.html)进行申报,根据平台操作指南,将申报资料完整、及时填报上传。
二、杜绝虚假、重复申报。符合条件的主体对申报材料、贴息的贷款及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合规性、真实性申报,做到事实清楚,资料真实,不重复申报补贴。上报中发现弄虚作假的主体将列入黑名单,取消其补贴资格。
三、严格按时报送。请符合条件的主体于3月31日前完成主体申报并将申报材料录入系统,同时将申报资料纸质档(两份)盖章报至蒸湘区农业农村局计划财务股(须银行盖章的表格最晚可于4月1日报送)。过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贺婷,电话0734-8827143
附件:
1、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农联〔2022〕22号)
2、2024年贷款贴息附件
蒸湘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3月28日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农联〔2022〕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