蒸湘区2020年第三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系列重要论述精神,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提高脱贫质量,充分发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经济社会效益,结合我区实际,制定2020年第三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方案如下:
一、资金总量
本批次分配资金为省级第三批专项扶贫资金373万元。(湘财预〔2020〕53号/衡财预〔2020〕151号)
二、分配原则
1、本批次资金分配严格按照《湖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湘财农〔2017〕21号)文件规定的使用范围安排,主要用于产业扶贫、基础设施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扶贫小额信贷贴息等方面。
2、本批次资金分配所实施的项目必须在蒸湘区2020年脱贫攻坚项目库中。
三、资金分配及使用范围
1、安排用于产业扶贫资金105万元,由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落实。
2、安排用于基础设施建设资金221万元,由区发改局、呆鹰岭镇、雨母山镇、住建局实施落实。
3、安排用于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44万元,由区水利局负责实施。(文件指定用于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
4、安排用于扶贫小额信贷贴息3万元,由区扶贫办负责实施。(文件指定用于扶贫小额信贷贴息因素)
四、工作要求
1、各有关责任单位要加快项目实施,确保项目质量,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按照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确保专款专用。
2、严格按照湖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湘扶办联〔2018〕1号文件执行资金公告、公示制度,全面接受社会监督。
3、开展项目监督检查,加强资金和项目建设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效益,由区扶贫办、区财政局、区审计局等有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