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蒸湘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区直机构改革涉改科级事业单位设置的通知》(衡蒸编发(2019]1号)精神,将区畜牧水产站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入区农业农村局,改为蒸湘区畜牧水产事务中心,为蒸湘区农业农村局所属副科级公益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区畜牧水产各项事务工作。
一、主要工作任务
(一)负责全区畜牧业的发展及饲料生产、推广工作。
(二)组织全区畜牧防疫工作的落实,切实抓好畜禽产品市场、产地、流通检疫,依法做好兽药药政管理,加强对基层畜牧兽医站的指导工作。
(三)负责全区水产工作计划的制定及组织实施,引进推广水产养殖新品种、水产养殖新技术,搞好水产养殖基地的扩充和改建。
(四)负责渔业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和落实,组织对江河池塘渔业资源的保护,及时协调处理各类渔政纠纷案件工作。
二、人员编制
区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名。设主任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