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蒸湘区委蒸湘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蒸湘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衡蒸发〔2015〕 4号)和《中共蒸湘区委蒸湘区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机构设置的通知》(衡蒸发〔2015〕5号),蒸湘区蔬菜站调整为蒸湘区农林局所属副科级公益类事业单位。
一、职能的转变
(一)取消的职责
区蔬菜站形式的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监督等行政职和、、职能和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裁决等行政职权划入区农林局。
(二)增加的职责
根据《湖南省耕地质量管理条例》授权,增加负责耕地质量监督管理具体工作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
负责研究制定全区蔬菜产业发展政策、措施和规划,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蔬菜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组织指导全区蔬菜生产、科研、流通加工工作,做好蔬菜基地建设,蔬菜生产和新技术、新品种的研究、引进、推广工作,参与拟定蔬菜批发和菜食商场建设规划;检测全区蔬菜的质量;提出安排蔬菜资金建议,协助征收全区心裁地开发建设资金;指导食用菌产业发展工作;负责耕地质量监督管理具体工作。
三、机构编制
核定区蔬菜站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名,其中:站长1名。
四、附则
本规定由蒸湘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蒸湘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