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及部门预算构成情况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六、其他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 2024年预算公开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2、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一、部门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农业、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检查监督农村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负责全区农业、农村工作的协调和综合工作,组织研究全区农业、农村发展的问题,提出农业、农村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全区农村改革的牵头、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
2、指导协调区域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研究提出区域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政策与规划建议,参与农村小城镇规划和建设的有关工作,参与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指导农业劳动模范管理工作,负责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文明村镇建设和乡风文明建设。
3、贯彻执行国家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农产品加工业等农业、各产业发展的方针政策,拟订我区农业发展的规划并指导实施,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推进农业、依法行政,办理农业行政审批事项。
4、研究提出稳定和完善农村经营体制的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检查监督惠农政策的落实,查处加重农民负担、侵害农民合法权益的案(事)件。指导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和资产财务管理,拟订全区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5、指导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区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按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和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经批准后与财政部门共同制订实施方案并指导实施;拟订农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配合财政部门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负责农口系统项目和专项资金监管。
6、负责全区农业产业化的规划、协调、指导、服务工作,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提出农业产业保护政策建议,组织拟订促进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的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政策建议,研究制定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负责管理全区蔬菜产业发展和城镇蔬菜产销工作。安排蔬菜资金和物资,负责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的征收使用和监督管理。
7、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贯彻执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工作考核;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畜禽屠宰的监督管理。
8、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草种、种畜禽、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食用菌菌种的许可及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依法负责渔船、渔港、渔机、网具的监督管理,指导渔业安全生产;负责兽医医疗器械和有关肥料的监督管理;指导农业机械化发展和农机安全监理,组织实施农机惠农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农业生产资料标准。
9、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贯彻执行国家动植物防疫检疫法律法规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地方性动植物防疫政策建议并指导实施,指导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对区内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承担境外引进农作物种子(种苗)检疫审批工作;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的管理。
10、承担农业防灾减灾的责任,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11、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开展相关农业统计工作,采集、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信息服务。
12、制定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市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实施科教兴农战略,按分工组织实施农业科研重大专项;组织实施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组织引进境外农业先进技术,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
13、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农民教育培训和农业广播电视教育工作,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承担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培训工作,会同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
14、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宜农滩涂、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拟订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政策并指导实施,依法管理耕地质量,发展节水农业。
15、制定并实施农业生态建设规划,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承担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等发展;负责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单位人员构成情况 蒸湘区农业农村局在职在编及退休人员人数31人,其中行政编6人,事业编12人,退休人员13人。
(二)单位内设股室 蒸湘区农业农村局现内设机构共11个,即办公室、法规审批服务股、农业农药股、畜牧兽医水产股、农机股、农村社会事业促进股、乡村产业发展股、农村合作经济管理股、农田建设管理股、农村科技教育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
(三)二级机构设置情况 蒸湘区农业农村局有3个副科级二级事业单位:蒸湘区农村经营服务站、蒸湘区农业站、蒸湘区畜牧水产事务中心。
蒸湘区农业农村局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蒸湘区农业农村局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
2024年收入预算687.31万元(本级安排306.31,上级转移支付381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389.49万元,增长130%,增长的原因为上级转移支付及人员增加,人员工资普调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87.31万元(本级安排306.31,上级转移支付381万元)。
2、支出预算
2024年支出预算687.31万元(本级安排306.31万元,上级转移支付381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389.49万元,增长130%,增长的原因为上级转移支付及人员增加,人员工资普调支出增加。其中:农林水支出687.31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687.31万元(本级安排306.31万元,上级转移支付381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389.49万元,增长130%。其中:农林水支出687.31万元,占100%。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
2024年年初预算数为291.31万元,系保障我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在职人员的工资性支出、离休人员的离休费、各项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49.9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6.99万元。
2、项目支出
2024年年初预算数为396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稻谷目标价格改革补贴24万元,主要用于区内水稻种植者稻谷目标价格改革补贴;动物防疫6万元,用于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物资采购等方面;耕地地力保护补贴268万元,主要用于落实上级关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有关工作等方面;农产品质量安全3万元,主要用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方面;农机购置补贴89万元,主要用农机购置补贴及协调、指导农机、科技兴农、农科教结合工作等方面;其他农业农村事务6万元,主要用于管理和指导,组织全区农业农村工作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数据。
六、其他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预算单位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14.4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8万元。主要是工作任务增加。
2、“三公”经费预算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0万元,增加的原因为无。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
3、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4年单位一般性支出预算安排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万元、会议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4、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5、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23年末,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县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6、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无新增资产。
7、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24年我单位整体支出687.31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6个,涉及项目支出396万元,其中:稻谷目标价格改革补贴24万元,主要用于区内水稻种植者稻谷目标价格改革补贴;动物防疫6万元,用于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物资采购等方面;耕地地力保护补贴268万元,主要用于落实上级关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有关工作等方面;农产品质量安全3万元,主要用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方面;农机购置补贴89万元,主要用农机购置补贴及协调、指导农机、科技兴农、农科教结合工作等方面;其他农业农村事务6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农业农村工作等方面。
七、名词解释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预算单位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公”经费:是指单位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