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蒸湘区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6、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9、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0、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支出表
21、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2、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3、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4、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拟定全区民族、宗教事业发展规划及组织实施;负责执行党和国家民族宗教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省、市、区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决策部署。
2、参与民族经济工作,促进各民族间的平等、团结、繁荣。
3、依法履行民族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民族宗教界合法权益,促进民族、宗教关系和谐稳定,引导宗教界人士、广大信教群众为经济社会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4、指导宗教组织依法依章开展活动、宗教活动场所登记和宗教教职人员备案工作,完善管理规章,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推动宗教团体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解决或协调的有关事务。
5、依法履行管理职能,处理民族宗教事务的重大事件,防范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防范、处理和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配合做好反邪教、反恐怖等专项工作的涉外和民族宗教事务。
6、负责组织民族、宗教工作队伍和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协助组织民族、宗教人士开展对外友好交往等各项联谊活动。
7、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和宗教界代表人士的培养教育和推荐使用工作。
8、指导监督回民牛肉补贴款的使用;负责民族成份的认定、更改工作;负责报考大中专院校的少数民族考生和民族地区汉族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
9、承担民族宗教行政执法工作,受理有关行政复议、参与有关行政诉讼。
10、负责民族宗教领域的应急管理工作,对全区民族宗教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11、承办区人民政府及区委统战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民宗局人员结构:行政编2人,事业编4人,现有在职人员6人。 民宗局下设: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办公室,区民族宗教事务局民族股,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宗教股,区民族宗教事务局政策法规股。 二级机构设置:纳入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无。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蒸湘区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蒸湘区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3年本部门收入预算92.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2.91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25.18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具体是人员工资调标和绩效奖金纳入了部门预算编制。
(二)支出预算:2023年本部门支出预算92.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2.91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25.18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具体是人员工资调标和绩效奖金纳入了部门预算编制。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3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92.91万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84.91万元,占91.38%;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4万元,占4.31%;宗教事务支出4万元,占4.31%。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84.91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3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数8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4万元,主要用于民族事务等方面;宗教事务支出4万元,主要用于宗教事务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4.8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5万元,比上年预算下降23.81%,主要是过紧日子,压减开支。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3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2年及2023年未安排“三公”经费,故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2年持平,均为0。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3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我单位无会议费支出;培训费预算0万元,我单位无培训费支出;拟举办0场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预算0万元,无相关活动计划。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3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92.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91万元,项目支出8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3、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4、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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