蒸湘区民政局
蒸湘区财政局
蒸湘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衡蒸民发〔2020〕15号
关于调整全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
各镇(街道)民政办、财政所、扶贫办:
根据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20〕4号)文件精神,经4月27日区委副书记、区长袁谷平在区会议中心二楼常务会议室主持召开2020年第4次区政府常务会议,会议研究决定调整全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简称“低保”)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调整城乡低保标准。我区低保标准由500元/月提高到550元/月;实现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从2020年1月1日起按调整后的城乡低保标准发放。
蒸湘区民政局 蒸湘区财政局
蒸湘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0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