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蒸湘区慈善工作站建设实施方案

蒸湘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zhengxiang.gov.cn                    发布时间:2018-09-17                   

蒸湘区慈善工作站建设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积极构建和谐文明社会,大力弘扬“乐善好施、扶危济困”的中华美德,以“健全基层慈善网络,整合社会慈善资源”为发展方向,努力增强全民参与慈善的新理念,全面提升我区慈善事业发展水平,特制定慈善进村(社区)方案。

一、设立村(社区)慈善工作站

1.村(社区)慈善工作站一般由3~5人组成。工作站设站长1名,副站长1名,成员若干人。站长一般由村(社区)支部书记或村(社区)委会主任担任;成员一般由退休干部、退休教师、退休职工及本村(社区)德高望重的爱心人士担任。工作站人员产生方式为个人自荐、村(社区)民推选、镇(街)分会审批,报区慈善会备案后担任。工作站人员为志愿服务者,无工资报酬。

2.村(社区)慈善工作站的办公场所要统一挂牌,内部制度上墙,并结合实际情况配备办公用品。

3.村(社区)慈善工作站要达到“七有”标准,即:有机构、有人员、有场所、有制度、有档案、有活动、有资金。

二、明确慈善工作站的职责

1.接受政府、企业、私营业主、民间组织、社会爱心人士、村(社区)民的捐款;

2.按照上级慈善机构的统一部署,遵循村(社区)民的意愿,在各村(社区)委会开展“慈善一日捐”等募捐公益活动,开展多渠道募集慈善资金和各种公益救助活动;

3.遵照上级慈善机构的宗旨和捐赠群众的意愿,主要面向本村(社区)开展各项慈善救助活动;

4.掌握本村(社区)困难群众的实际情况,及时反映和提报救助意见;

5.开展本村(社区)的慈善宣传工作,营造良好慈善氛围;

6.积极配合和协助上级慈善机构在村(社区)开展各项慈善工作;

7.自觉接受村(社区)民和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慈善工作站善款的募集

募集善款应坚持“依靠社会办慈善,办好慈善为社会”的方针和“依法组织,广泛发动,坚持自愿,鼓励奉献”的原则,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广泛募集善款,努力壮大慈善资金规模,不断增强慈善实力。

1.村(社区)级从公共积累或国家征用的土地转让费中拿出一部分,由村(社区)两委讨论,群众代表通过。

2.本村中的经济大户、富裕村(社区)民的捐赠。

3.村(社区)办企业的厂长(经理)、职工的捐赠。

4.本村(社区)在外工作的爱心人士的捐赠。

5.在村(社区)内已经退休的干部、职工的捐赠。

6.本村(社区)的干部、党员和广大群众的捐赠。

四、慈善工作站的资金管理与救助

1.村(社区)慈善工作站募集资金,要认真登记造册,并及时将金额上交镇(街)慈善分会,再由镇(街)慈善分会汇入区慈善会账户,由区慈善会统一开具捐赠收据  

2.村(社区)慈善工作站申报救助对象时,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救助程序。先由救助对象申请,填写统一印制的慈善救助申请表,村(社区)慈善工作站人员入户调查核实无异议后签署申报意见,上报镇(街)慈善分会审核,镇(街)慈善分会将符合救助条件的申请对象上报区慈善会,通过区慈善会审批后,发放慈善资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