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蒸湘区中职阳光招生
专项督查的通知
区内各初中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1〕136号)要求,为维护初中毕业生及家长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区教育局、区督导室、区纪委监委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将于6月8日-9日联合组织开展中职阳光招生工作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任务
1.区内各初中学校贯彻落实湘教通〔2021〕136号、湘教发〔2021〕16号、衡教通〔2021〕127号、衡教通〔2021〕128号通文件情况;
2.《2021年衡阳市中等职业(技工)学校招生报考指南》发放情况。
二、督查对象
区内中职生源学校:蒸湘中学、呆鹰岭中学、雨母山中学、雅宸学校、仁爱中学。
三、督查方式
采取"四不两直"方式进行督查,即不提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学校、直插现场。
四、督查重点
1.是否将《2021年衡阳市中等职业(技工)学校招生报考指南》推送给所有教职员工、初三学生及家长;是否将《2021年衡阳市中等职业(技工)学校招生报考指南》纸质版资料下发至每个初三学生和初三班主任。
2.是否将《2021年衡阳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资质公示》张贴在校内的宣传橱窗和初三教室。
3.是否将"三个一"(省信息平台网址及微信小程序;致全省初三学生及家长的一封公开信;湖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六条禁令")推送给所有教职员工、初三学生及家长。
4.是否未经批准接受中职招生人员进校宣传或组织学生前往中职学校考察。
5.是否有学生向中职学校交纳了报名费、预录费等。
6.是否签订校级领导、中层干部及班主任承诺书。
五、督查安排
区教育局、区督导室、区纪委监委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联合开展本次督查,由区教育局职成股牵头组织。
六、工作要求
1.结合抗疫要求和督查需要,督查组直接进学校查看资料、会议记录等,找老师、家长、学生当面或电话访谈。
2.坚持问题导向、务实高效,紧扣督查任务真督实查,敢于较真碰硬,摸清实情,确保督查实效。
3.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纪委监委出台的"十严禁"规定,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联系人:黄晶 8827541
蒸湘区教育局 蒸湘区纪委监委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2021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