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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0—2021学年度蒸湘区普通中小学省市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学生德育标兵的通知

蒸湘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zhengxiang.gov.cn                    发布时间:2021-01-26                   




蒸教通〔2021〕1号


关于评选2020—2021学年度蒸湘区普通中小学省市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和学生德育标兵的通知


中小学、中心校,民办中小学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教育部《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和《衡阳市教育局关于评选2020—2021学年度衡阳市普通中小学省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市级学生德育标兵及普通高中省级优秀学生的通知》(教通〔20211)要求,我局决定在全区普通中小学生中评选2020—2021学年度市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区级德育标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一)省级、市级、区级三好学生普通中小学(含经批准开办的民办中小学)具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应届毕业年级学生。

(二)市级、区级优秀学生干部普通中学(含经批准开办的民办中学)担任班委会、学生会干部或团支部、团总支、团委会委员等职务一年及以上,具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应届初中毕业年级学生干部。

(三)市级、区级学生德育标兵普通中小学(含经审查批准开办的民办中小学)具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

省、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德育标兵分别从区级、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中产生。

二、评选条件

(一)省级、市级、区级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1.思想品德好。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能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遵守和执行中小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助人为乐。在同等条件下,获得德育方面表彰荣誉或具有德育类先进典型事迹的优先推荐。

2.学习好。热爱学习,成绩优异,区级三好学生学业成绩分别位于本校前5%、8%以内(初中按初一到初三已结束学期期末考试总成绩计算,小学按五、六年级已结束学期期末考试总成绩计算,下同)。勤于思考,善于创新,综合素质高,积极参加各类综合实践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每个学期综合素质评价均为优秀等级。

3.身体好。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具有健康向上的审美情趣及健康的身体、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心理素质,社会适应能力较强,体质健康水平达到良好以上等次。

(二)市级、区级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习惯,模范地遵守和执行中学生行为规范。在同等条件下,获得德育方面表彰荣誉或具有德育类先进典型事迹的优先推荐。

2.学习成绩优异,区级优秀学生干部学业成绩分别位于本校前10%、12%以内。综合素质高,积极参加各类综合实践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每个学期综合素质评价均为优秀等级。

3.热爱学生干部工作,坚持原则,关心集体,热心为同学服务,敢挑重担,大胆负责,并且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信。

(三)市级、区级学生德育标兵评选条件

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习惯,模范地遵守和执行中小学生行为规范,在思想品德方面表现突出,综合素质较高,是养成教育示范生。

三、名额分配

省级、市级、区级评选名额分配:按市教育局和区教育局规定的比例和各校德育工作开展情况,分配下达评选名额(见附件1)。

四、评选程序

(一)区直学校、中心校评选程序

1.制定评选方案:学校(含中小学、中心校,民办中小学)根据局评选文件,制定详细的评选方案。

2.学校(含中小学、中心校,民办中小学)在醒目位置公布各级各类荣誉评选条件和相关规定。

3.确定候选人:按照各级各类荣誉评选条件,凡符合条件者均应确定为候选人,并张榜公布。

4.集体评议:由毕业年级全体师生对候选人进行无记名投票,按得票排序等额确定推荐人选,并报经校行政会议审议通过。校行政会议扩大到毕业年级组长和全体毕业年级班主任。

5.公示:学校(含中小学、中心校,民办中小学)将推荐人选的基本情况在醒目位置公示3个工作日。

6.上报:公示无异议后,由校长在《申报审批表》上签字,加盖学校公章,按教育行政部门下达的推荐名额等额上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

(二)区教育行政部门评选程序

1.集体评议:我局成立7人以上的评审小组,对所属学校上报的推荐人选进行集体评议和无记名投票表决,按得票排序等额确定推荐人选。评审小组由区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廖章海担任组长,政府主任督学李竹华担任组长,成员由局基教股股长、局党委纪检干事刘跃进、基教股副股长黄珺和4名教师代表组成。

2.公示:区教育将集体评议结果在蒸湘区党政门户网上向社会公示3个工作日。

3.上报:公示无异议后,由评审小组组长在《申报审批表》上签字,加盖公章,按照市教育行政部门下达的推荐名额等额上报市教育局,同时报送评选材料。

五、工作要求

(一)各校要把思想品德表现作为评选的首要条件。

(二)凡有子女、亲属被确定为推荐人选的,其本人必须回避当年的评选工作。在各级评选中,推荐人选所在学校教师不得参与。

(三)学校(含中小学、中心校,民办中小学)在公示推荐人选名单时要设置举报信箱或邮箱、电话,以方便社会各界发表意见和监督。对公示期内有异议者必须复议,并将复议结果在原公示媒体上予以公布。

(四)学校(含中小学、中心校,民办中小学)要加强领导,从严把关,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要加强监督,防止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行为发生。

(五)各类荣誉获得者在评选活动中弄虚作假,骗取荣誉称号的,一经查实,我局将撤销其荣誉称号,取消相应待遇,并不得替补。

(六)学校(含中小学、中心校,民办中小学)要为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人选建立完整的学籍、综合素质评价、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平时成绩档案,并保存3年备查。

(七)需报送材料:

1.报送目录:

(1)学校(含中小学、中心校,民办中小学)推荐报告1份(附件2)。

(2)附件3、4、5、6《申报审批表》各一式一份。

(3)附件7《名册》表一式一份,纸质稿加盖中心校、学校公章,电子稿以EXCEL表格形式报送。

(4)学校(含中小学、中心校,民办中小学)评审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及评审投票统计表复印件各1份。

(5)学校(含中小学、中心校,民办中小学)公示证明材料1份。

2.报送时间和地点:

2021126日前将上述材料报送局基础教育股。

3.报送要求:

请各学校(含中小学、中心校,民办中小学)按照上述目录报送材料,材料的各项表格正反双面复印,内容填报完整、准确,并盖公章。我局将对报送材料进行严格审查,材料报送不齐全的或表格填写不符合要求的,审查不予通过,后果由各单位自负。逾期未补或未报送评选材料的,我局不再受理,其评选名额调剂到其他单位。

联 系 人:  刘跃进、黄  珺 8827561(办)

电子邮箱:zxjcjy666@163.com



附件:

1.蒸湘区2020—2021学年度市、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区级德育标兵名额分配表

2.蒸湘区2020—2021学年度市(区)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及区级学生德育标兵推荐情况报告

3.蒸湘区2020—2021学年度普通初中市(区)级三好学生申报审批表

4.蒸湘区2020—2021学年度普通初中市(区)级优秀学生干部申报审批表

5.蒸湘区2020—2021学年度普通小学市(区)级三好学生申报审批表

6.蒸湘区2020—2021学年度普通中小学市(区)级学生德育标兵申报审批表

7.蒸湘区2020—2021学年度普通中小学市(区)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及区级学生德育标兵名册

     


蒸湘区教育局

                             2021111

附件1:

蒸湘区2020—2021学年度市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学生德育标兵名额分配表

类别                      学校


初中(小学)市级

初中(小学)区级

三好

优干

德育标兵

三好

优干

德育标兵

实验小学

1


1

9


9

大立实验小学

1


1

7


7

幸福路小学

1


1

6


7

胜利小学

1


1

2


3

西站路小学

1


1

3


4

蒸湘北路小学

1


1

3


4

红湖逸夫小学



1

3


3

联合中心校

1


1

4


5

长湖中心校

1


1

7


8

呆鹰岭镇中心校

1


1

8


9

雨母山镇中心校

1


1

2


3

文英小学




5


4

愉景学校




4


4

蒸湘中学

1

1

1

6

1

7

呆鹰岭镇中学

1



7

1

7

雨母山镇中学

1



2

1

3

仁爱中学




6

1

7

清华园学校

1



6(7)

1

7(8)

仁大实验学校




(5)


(5)

合计

14

1

12

102

5

114

备注:1、表中括号内数字为小学名额数;2、省级三好学生从市级三好学生中评选;3、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德育标兵分别在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德育标兵中评选。



附件2


蒸湘区2020—2021学年度普通中小学市(区)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及学生德育标兵推荐情况报告


按照蒸湘区教育局《关于评选2020—2021学年度蒸湘区普通中小学市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学生德育标兵的通知》(蒸教通〔2021  号)要求,经逐级评选审核,确定名册所列_______等_______名学生为2020—2021学年度普通中小学区级三好学生推荐人选;_______等_______名学生为2020—2021学年度普通中小学区级优秀学生干部推荐人选, _____等_______名学生为2020—2021学年度区级学生德育标兵。

专此报告。


  学   校                  

                           (公 章)

     

                                年    月    日




附件3

蒸湘区2020—2021学年度

普通初中市(区)级三好学生申报审批表

类别(市级或区级):          蒸湘区           学校

姓  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民族


政治面貌


年级


学籍号


综合素质评价






年级

道德品质

公民素质

学习能力

交流与

合作

运动与

健康

审美与

表现




年级

体育课

成绩

考核是否达到

合格标准

初一


第一学期







初一




第二学期







初二






初二


第一学期











第二学期













初三

第一学期








初三












学科名称

政治

语文

数学

外语

物理

化学

历史

地理

生物

总分

初一

第一学期











第二学期













初二

第一学期











第二学期













初三

第一学期


























         

                   

















 年  月  日


师生

评议

意见






参加评议教师  人,学生  人


   班主任签名:        学生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校长签名:     

(公章)

    年 月  日

教育行政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名:     

(公章)

          年 月  日

备注


注:1.学籍号请填全国中小学生学籍号;2."学科成绩"一栏填报教学计划规定的主要学科学年末考试成绩;本表正反双面复印。本表原件在完成审批手续后存入学生档案;学校和审批单位留复印件存入档案。






附件4

蒸湘区2020—2021学年度

普通初中市(区)级优秀学生干部申报审批表

类别:(市级或区级)           蒸湘区              学校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年级


政治面貌


现任职务


学籍号


综合素质评价






年级

道德品质

公民素质

学习能力

交流与

合作

运动与

健康

审美与

表现




年级

体育课

成绩

考核是否达到

合格标准

初一


第一学期







初一




第二学期







初二






初二


第一学期













第二学期















初三

第一学期








初三












学科名称

政治

语文

数学

外语

物理

化学

历史

地理

生物

总分

初一

第一学期











第二学期













初二

第一学期











第二学期













初三

第一学期
































         

                   






                                           


















 年  月  日

师生

评议

意见







参加评议教师  人,学生  人


   班主任签名:        学生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校长签名:     

(公章)

    年 月  日

教育行政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名:     

(公章)

          年 月  日

备注


注:1.本表正反双面复印"学科成绩"一栏填报教学计划规定的主要学科学年末考试成绩;2.学籍号请填全国中小学生学籍号;3.类别请填写"市优干"。

附件5

蒸湘区2020—2021学年度

普通小学市(区)级三好学生申报审批表

类别:(市级或区级)          蒸湘区                     学校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年级


学籍号


综合素质

评价

评价内容










年级

体育课

成绩

五年级

第一学期







第一学期





第二学期







第二学期







六年级

第一学期







第一学期









学科名称

语文

数学

英语








五年级

第一学期













第二学期















六年级

第一学期













































         

                   






                                           


















 年  月  日

师生

评议

意见







参加评议教师  人,学生  人


   班主任签名:        学生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校长签名:     

(公章)

    年 月  日

教育行政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名:     

(公章)

          年 月  日

备注


注:1.学籍号请填全国中小学生学籍号;2."学科成绩"一栏填报教学计划规定的主要学科学年末考试成绩;本表正反双面复印

附件6

蒸湘区2020—2021学年度

普通中小学市(区)级学生德育标兵申报审批表

类别:(市级或区级)       蒸湘区                       学校

姓    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民    族


年级、班级


现任职务


政治面貌


家庭住址





































师生

评议

意见










参加评议教师  人,学生  人


   班主任签名:        学生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学校


意见










校长签名:     

                               (公章)

    年    月    日

教育

行政

部门

意见









负责人签名:     

                               (公章)

                                                年  月   日


注:本表正反双面复印

附件7

蒸湘区2020—2021学年度

普通中小学市(区)级三好学生和

优秀学生干部及市(区)级学生德育标兵名册

学校(盖章)        类别:(市级或区级)     填表人:       联系电话:________

序号


姓 名


性别


民族


学校


学号


备注























































































注:

1.类别请分别填写"学段+市级或区级三好学生"、"学段+市级或区级优秀学生干部"和"市级或区级学生德育标兵",并分开造册。

2.学校请填写全称,以"蒸湘区××学校"填写。

3.请务必以EXCEL表格形式上报名册电子文档

4.学号统一填写全国中小学生学籍号。

5."填表人"和"联系电话"请务必填写清楚、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