蒸教通〔2021〕1号
关于评选2020—2021学年度蒸湘区普通中小学省市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和学生德育标兵的通知
区直中小学、中心校,民办中小学: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教育部《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和《衡阳市教育局关于评选2020—2021学年度衡阳市普通中小学省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市级学生德育标兵及普通高中省级优秀学生的通知》(衡教通〔2021〕1号)要求,我局决定在全区普通中小学生中评选2020—2021学年度市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区级德育标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一)省级、市级、区级三好学生:普通中小学(含经批准开办的民办中小学)具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应届毕业年级学生。
(二)市级、区级优秀学生干部:普通中学(含经批准开办的民办中学)担任班委会、学生会干部或团支部、团总支、团委会委员等职务一年及以上,具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应届初中毕业年级学生干部。
(三)市级、区级学生德育标兵:普通中小学(含经审查批准开办的民办中小学)具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
省、市、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德育标兵分别从区级、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中产生。
二、评选条件
(一)省级、市级、区级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1.思想品德好。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能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遵守和执行中小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助人为乐。在同等条件下,获得德育方面表彰荣誉或具有德育类先进典型事迹的优先推荐。
2.学习好。热爱学习,成绩优异,区级三好学生学业成绩分别位于本校前5%、8%以内(初中按初一到初三已结束学期期末考试总成绩计算,小学按五、六年级已结束学期期末考试总成绩计算,下同)。勤于思考,善于创新,综合素质高,积极参加各类综合实践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每个学期综合素质评价均为优秀等级。
3.身体好。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具有健康向上的审美情趣及健康的身体、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心理素质,社会适应能力较强,体质健康水平达到良好以上等次。
(二)市级、区级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习惯,模范地遵守和执行中学生行为规范。在同等条件下,获得德育方面表彰荣誉或具有德育类先进典型事迹的优先推荐。
2.学习成绩优异,区级优秀学生干部学业成绩分别位于本校前10%、12%以内。综合素质高,积极参加各类综合实践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每个学期综合素质评价均为优秀等级。
3.热爱学生干部工作,坚持原则,关心集体,热心为同学服务,敢挑重担,大胆负责,并且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信。
(三)市级、区级学生德育标兵评选条件
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习惯,模范地遵守和执行中小学生行为规范,在思想品德方面表现突出,综合素质较高,是养成教育示范生。
三、名额分配
省级、市级、区级评选名额分配:按市教育局和区教育局规定的比例和各校德育工作开展情况,分配下达评选名额(见附件1)。
四、评选程序
(一)区直学校、中心校评选程序
1.制定评选方案:学校(含区直中小学、中心校,民办中小学)根据局评选文件,制定详细的评选方案。
2.学校(含区直中小学、中心校,民办中小学)在醒目位置公布各级各类荣誉评选条件和相关规定。
3.确定候选人:按照各级各类荣誉评选条件,凡符合条件者均应确定为候选人,并张榜公布。
4.集体评议:由毕业年级全体师生对候选人进行无记名投票,按得票排序等额确定推荐人选,并报经校行政会议审议通过。校行政会议扩大到毕业年级组长和全体毕业年级班主任。
5.公示:学校(含区直中小学、中心校,民办中小学)将推荐人选的基本情况在醒目位置公示3个工作日。
6.上报:公示无异议后,由校长在《申报审批表》上签字,加盖学校公章,按教育行政部门下达的推荐名额等额上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
(二)区教育行政部门评选程序
1.集体评议:我局成立7人以上的评审小组,对所属学校上报的推荐人选进行集体评议和无记名投票表决,按得票排序等额确定推荐人选。评审小组由区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廖章海担任组长,区政府主任督学李竹华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局基教股股长、局党委纪检干事刘跃进、基教股副股长黄珺和4名教师代表组成。
2.公示:区教育局将集体评议结果在蒸湘区党政门户网上向社会公示3个工作日。
3.上报:公示无异议后,由评审小组组长在《申报审批表》上签字,加盖公章,按照市教育行政部门下达的推荐名额等额上报市教育局,同时报送评选材料。
五、工作要求
(一)各校要把思想品德表现作为评选的首要条件。
(二)凡有子女、亲属被确定为推荐人选的,其本人必须回避当年的评选工作。在各级评选中,推荐人选所在学校教师不得参与。
(三)学校(含区直中小学、中心校,民办中小学)在公示推荐人选名单时要设置举报信箱或邮箱、电话,以方便社会各界发表意见和监督。对公示期内有异议者必须复议,并将复议结果在原公示媒体上予以公布。
(四)学校(含区直中小学、中心校,民办中小学)要加强领导,从严把关,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要加强监督,防止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行为发生。
(五)各类荣誉获得者在评选活动中弄虚作假,骗取荣誉称号的,一经查实,我局将撤销其荣誉称号,取消相应待遇,并不得替补。
(六)学校(含区直中小学、中心校,民办中小学)要为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人选建立完整的学籍、综合素质评价、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平时成绩档案,并保存3年备查。
(七)需报送材料:
1.报送目录:
(1)学校(含区直中小学、中心校,民办中小学)推荐报告1份(见附件2)。
(2)附件3、4、5、6《申报审批表》各一式一份。
(3)附件7《名册》表一式一份,纸质稿加盖中心校、学校公章,电子稿以EXCEL表格形式报送。
(4)学校(含区直中小学、中心校,民办中小学)评审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及评审投票统计表复印件各1份。
(5)学校(含区直中小学、中心校,民办中小学)公示证明材料1份。
2.报送时间和地点:
2021年1月26日前将上述材料报送局基础教育股。
3.报送要求:
请各学校(含区直中小学、中心校,民办中小学)按照上述目录报送材料,材料的各项表格正反双面复印,内容填报完整、准确,并加盖公章。我局将对报送材料进行严格审查,材料报送不齐全的或表格填写不符合要求的,审查不予通过,后果由各单位自负。逾期未补正或未报送评选材料的,我局不再受理,其评选名额调剂到其他单位。
联 系 人: 刘跃进、黄 珺 8827561(办)
电子邮箱:zxjcjy666@163.com
附件:
1.蒸湘区2020—2021学年度市、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区级德育标兵名额分配表
2.蒸湘区2020—2021学年度市(区)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及区级学生德育标兵推荐情况报告
3.蒸湘区2020—2021学年度普通初中市(区)级三好学生申报审批表
4.蒸湘区2020—2021学年度普通初中市(区)级优秀学生干部申报审批表
5.蒸湘区2020—2021学年度普通小学市(区)级三好学生申报审批表
6.蒸湘区2020—2021学年度普通中小学市(区)级学生德育标兵申报审批表
7.蒸湘区2020—2021学年度普通中小学市(区)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及区级学生德育标兵名册
蒸湘区教育局
2021年1月11日
附件1:
蒸湘区2020—2021学年度市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学生德育标兵名额分配表
类别 学校 | 初中(小学)市级 | 初中(小学)区级 | ||||
三好 | 优干 | 德育标兵 | 三好 | 优干 | 德育标兵 | |
实验小学 | 1 | 1 | 9 | 9 | ||
大立实验小学 | 1 | 1 | 7 | 7 | ||
幸福路小学 | 1 | 1 | 6 | 7 | ||
胜利小学 | 1 | 1 | 2 | 3 | ||
西站路小学 | 1 | 1 | 3 | 4 | ||
蒸湘北路小学 | 1 | 1 | 3 | 4 | ||
红湖逸夫小学 | 1 | 3 | 3 | |||
联合中心校 | 1 | 1 | 4 | 5 | ||
长湖中心校 | 1 | 1 | 7 | 8 | ||
呆鹰岭镇中心校 | 1 | 1 | 8 | 9 | ||
雨母山镇中心校 | 1 | 1 | 2 | 3 | ||
文英小学 | 5 | 4 | ||||
愉景学校 | 4 | 4 | ||||
蒸湘中学 | 1 | 1 | 1 | 6 | 1 | 7 |
呆鹰岭镇中学 | 1 | 7 | 1 | 7 | ||
雨母山镇中学 | 1 | 2 | 1 | 3 | ||
仁爱中学 | 6 | 1 | 7 | |||
清华园学校 | 1 | 6(7) | 1 | 7(8) | ||
仁大实验学校 | (5) | (5) | ||||
合计 | 14 | 1 | 12 | 102 | 5 | 114 |
备注:1、表中括号内数字为小学名额数;2、省级三好学生从市级三好学生中评选;3、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德育标兵分别在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德育标兵中评选。 |
附件2:
蒸湘区2020—2021学年度普通中小学市(区)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及学生德育标兵推荐情况报告
按照蒸湘区教育局《关于评选2020—2021学年度蒸湘区普通中小学市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学生德育标兵的通知》(蒸教通〔2021〕 号)要求,经逐级评选审核,确定名册所列_______等_______名学生为2020—2021学年度普通中小学区级三好学生推荐人选;_______等_______名学生为2020—2021学年度普通中小学区级优秀学生干部推荐人选, _____等_______名学生为2020—2021学年度区级学生德育标兵。
专此报告。
学 校
(公 章)
年 月 日
附件3:
蒸湘区2020—2021学年度
普通初中市(区)级三好学生申报审批表
类别(市级或区级): 蒸湘区 学校
姓 名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民族 | ||||||||||||||||||
政治面貌 | 年级 | 学籍号 | |||||||||||||||||||
综合素质评价 | 年级 | 道德品质 | 公民素质 | 学习能力 | 交流与 合作 | 运动与 健康 | 审美与 表现 | 体 育 | 年级 | 体育课 成绩 | 考核是否达到 合格标准 | ||||||||||
初一 | 第一学期 | 初一 | |||||||||||||||||||
第二学期 | 初二 | ||||||||||||||||||||
初二 | 第一学期 | ||||||||||||||||||||
第二学期 | |||||||||||||||||||||
初三 | 第一学期 | 初三 | |||||||||||||||||||
文 化 课 成 绩 | 学科名称 | 政治 | 语文 | 数学 | 外语 | 物理 | 化学 | 历史 | 地理 | 生物 | 总分 | ||||||||||
初一 | 第一学期 | ||||||||||||||||||||
第二学期 | |||||||||||||||||||||
初二 | 第一学期 | ||||||||||||||||||||
第二学期 | |||||||||||||||||||||
初三 | 第一学期 | ||||||||||||||||||||
主 要 优 秀 事 迹 主 要 优 秀 事 迹 |
年 月 日 | ||||||||||||||||||||
师生 评议 意见 | 参加评议教师 人,学生 人 班主任签名: 学生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 ||||||||||||||||||||
学校 意见 | 校长签名: (公章) 年 月 日 | 区 教育行政部门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公章) 年 月 日 | ||||||||||||||||||
备注 |
注:1.学籍号请填全国中小学生学籍号;2."学科成绩"一栏填报教学计划规定的主要学科学年末考试成绩;本表正反双面复印。本表原件在完成审批手续后存入学生档案;学校和审批单位留复印件存入档案。
附件4:
蒸湘区2020—2021学年度
普通初中市(区)级优秀学生干部申报审批表
类别:(市级或区级) 蒸湘区 学校
姓 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民族 | 年级 | ||||||||||||||||||||
政治面貌 | 现任职务 | 学籍号 | ||||||||||||||||||||||
综合素质评价 | 年级 | 道德品质 | 公民素质 | 学习能力 | 交流与 合作 | 运动与 健康 | 审美与 表现 | 体 育 | 年级 | 体育课 成绩 | 考核是否达到 合格标准 | |||||||||||||
初一 | 第一学期 | 初一 | ||||||||||||||||||||||
第二学期 | 初二 | |||||||||||||||||||||||
初二 | 第一学期 | |||||||||||||||||||||||
第二学期 | ||||||||||||||||||||||||
初三 | 第一学期 | 初三 | ||||||||||||||||||||||
文 化 课 成 绩 | 学科名称 | 政治 | 语文 | 数学 | 外语 | 物理 | 化学 | 历史 | 地理 | 生物 | 总分 | |||||||||||||
初一 | 第一学期 | |||||||||||||||||||||||
第二学期 | ||||||||||||||||||||||||
初二 | 第一学期 | |||||||||||||||||||||||
第二学期 | ||||||||||||||||||||||||
初三 | 第一学期 | |||||||||||||||||||||||
主 要 优 秀 事 迹 主 要 优 秀 事 迹 |
年 月 日 | |||||||||||||||||||||||
师生 评议 意见 | 参加评议教师 人,学生 人 班主任签名: 学生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 |||||||||||||||||||||||
学校 意见 | 校长签名: (公章) 年 月 日 | 区 教育行政部门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公章) 年 月 日 | |||||||||||||||||||||
备注 |
注:1.本表正反双面复印。"学科成绩"一栏填报教学计划规定的主要学科学年末考试成绩;2.学籍号请填全国中小学生学籍号;3.类别请填写"市优干"。
附件5:
蒸湘区2020—2021学年度
普通小学市(区)级三好学生申报审批表
类别:(市级或区级) 蒸湘区 学校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出生年月 | 年级 | 学籍号 | ||||||||||||||||
综合素质 评价 | 评价内容 | 体 育 | 年级 | 体育课 成绩 | |||||||||||||||||
五年级 | 第一学期 | 第一学期 | |||||||||||||||||||
第二学期 | 第二学期 | ||||||||||||||||||||
六年级 | 第一学期 | 第一学期 | |||||||||||||||||||
文 化 课 成 绩 | 学科名称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
五年级 | 第一学期 | ||||||||||||||||||||
第二学期 | |||||||||||||||||||||
六年级 | 第一学期 | ||||||||||||||||||||
主 要 优 秀 事 迹 主 要 优 秀 事 迹 |
年 月 日 | ||||||||||||||||||||
师生 评议 意见 | 参加评议教师 人,学生 人 班主任签名: 学生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 ||||||||||||||||||||
学校 意见 | 校长签名: (公章) 年 月 日 | 区 教育行政部门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公章) 年 月 日 | ||||||||||||||||||
备注 |
注:1.学籍号请填全国中小学生学籍号;2."学科成绩"一栏填报教学计划规定的主要学科学年末考试成绩;本表正反双面复印。
附件6:
蒸湘区2020—2021学年度
普通中小学市(区)级学生德育标兵申报审批表
类别:(市级或区级) 蒸湘区 学校
姓 名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民 族 | ||||||
年级、班级 | 现任职务 | 政治面貌 | |||||||
家庭住址 | |||||||||
获 奖 情 况 | |||||||||
主 要 优 秀 事 迹 | |||||||||
师生 评议 意见 | 参加评议教师 人,学生 人 班主任签名: 学生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 ||||||||
学校 意见 | 校长签名: (公章) 年 月 日 | ||||||||
区 教育 行政 部门 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公章) 年 月 日 |
注:本表正反双面复印
附件7:
蒸湘区2020—2021学年度
普通中小学市(区)级三好学生和
优秀学生干部及市(区)级学生德育标兵名册
学校(盖章) 类别:(市级或区级) 填表人: 联系电话:________
序号 | 姓 名 | 性别 | 民族 | 学校 | 学号 | 备注 |
注:
1.类别请分别填写"学段+市级或区级三好学生"、"学段+市级或区级优秀学生干部"和"市级或区级学生德育标兵",并分开造册。
2.学校请填写全称,以"蒸湘区××学校"填写。
3.请务必以EXCEL表格形式上报名册电子文档。
4.学号统一填写全国中小学生学籍号。
5."填表人"和"联系电话"请务必填写清楚、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