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蒸教通〔2015〕12号
关于阳平平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经研究决定,同意聘任:
阳平平同志为蒸湘区蒸湘中学总务处主任;
吴俭剑同志为蒸湘区蒸湘中学政教处主任;
李雪峰同志为蒸湘区实验小学总务处主任;
刘小云同志为蒸湘区西站路小学总务处主任;
杨叶同志为蒸湘区蒸湘北路小学总务处主任;
张洁同志为蒸湘区胜利小学总务处主任;
雷国喜同志为蒸湘区红湖逸夫小学教导处主任;
周千红同志为蒸湘区红湖逸夫小学总务处主任;
魏佳同志为蒸湘区衡钢小学总务处主任。
免去:
吴俭剑同志蒸湘区蒸湘中学总务处主任职务;
祝梅香同志蒸湘区实验小学总务处处主任职务;
何练彬同志蒸湘区西站路小学总务处主任职务;
魏佳同志蒸湘区蒸湘北路小学总务处主任职务;
杨叶同志蒸湘区胜利小学总务处主任职务;
周千红同志蒸湘区红湖逸夫小学教导处主任职务;
雷国喜同志蒸湘区红湖逸夫小学总务处主任职务;
阳平平同志蒸湘区衡钢小学总务处主任职务。
蒸湘区教育文化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