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规划并指导学校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区属学校的机构编制、考核、奖惩、劳动工资和局机关的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等有关工作;指导区教育人事、分配制度改革;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教育系统教职工的招聘录用、调配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承办本系统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按管理权限,管理机关和区属学校人事档案;负责特级教师推荐评选工作;负责区属学校的领导班子和党组织建设,考察、推荐和调配区属学校的领导干部;负责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负责全区教师援藏、援疆、支教工作;负责教育系统表彰奖励工作;协调指导教育基金会秘书处的工作;协调、指导区属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负责教师对外交流工作;规划和指导中小学师资培训工作;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及定期注册工作;负责区级学科带头人和青年骨干教师的认定、培养和考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