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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蒸干〔2016〕5号 关于刘平衡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蒸湘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zhengxiang.gov.cn                    发布时间:2016-02-04                   

 

中共蒸湘区委

关于刘平衡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区直及市管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支部):

经区委研究同意:

刘平衡同志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

杨程同志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信访室主任;

王延仁同志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免去其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王毓同志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纪检监察室主任;

胡玉彬同志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纪检监察室主任;

郑姣萍同志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案件审理室主任;

免去彭玉萍同志的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案件审理室主任职务;

于纲同志任区财务监察所主任;

赵国文同志任区委保密局局长;

免去汤文选同志的区委保密局局长职务;

雷龙平同志任区委督查室副主任,免去其区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职务;

同志任区委督查室副主任;

同志任区委机要局副局长;

阳辉同志任区委总值班室主任;

杨诚同志任区党史地方志办公室副主任;

胡娟同志任区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

欧明钢同志任区委区政府接待处纪检组长;

杨亚林同志任区委区政府接待处副主任;

张叶同志任区党代表联络工作办公室主任(高配副科);

王佩莉同志任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免去其区委区政府新闻办主任职务;

龙盘同志任区委区政府新闻办主任,免去其区文化产业发展办公室主任(高配副科)职务;

肖云鹏同志任区文化产业发展办公室主任(高配副科);

王姣同志任区委统战部纪检组长;

刘少嫦同志任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工委办公室主任(高配副科);

伍小乔同志任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免去其区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办公室主任职务;

张仁辅同志任区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办公室主任,免去其区委群众工作部副部长、区信访局副局长职务;

李东荣同志任区国家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高配副科);

刘婧同志任区流动人口与出租房屋综合管理办公室主任;

陈秋艳同志任区编制调控中心主任;

黄超同志任区信访局纪检组长;

石正春同志任区委群众工作部副部长、区信访局副局长;

谢纯竹同志任区档案局副局长,免去其呆鹰岭镇党委委员、工会主席(兼)职务;

戴文芳同志任区工商联党组成员、副主席;

许艳同志任区科学技术协会副主席;

许智卓同志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科员,免去其红湘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委员、主任科员职务;

免去谢桂花同志的区政协办公室副科级干部职务;

陈慧娴同志任区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免去其区教育文化体育局党委委员职务;

王巍同志任区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免去其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委员、工会主席职务;

杨静同志任区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免去其区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副科级干部职务;

陈君湘同志任区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党组成员;

刘碧玉同志任区旅游外侨民宗局党组成员,免去其区委区政府接待处副主任职务;

李红丽同志任区旅游外侨民宗局党组成员;

汪诚虔同志任区教育文化体育局党委副书记;

付丽薇同志任区民政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免去其区杨柳汽车销售街区管理委员会党组书记、成员职务;

张彦同志任区民政局党组成员;

周丽华同志任区民政局主任科员,免去其区民政局党组成员职务;

肖远平同志任区司法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主任科员,免去其区杨柳汽车销售街区管理委员会正科级干部职务;

免去李昌朝同志的区司法局纪检组长职务;

杜告生同志任区司法局副主任科员;

王文艳同志任区司法局副主任科员,免去其红湘街道副主任科员职务;

杨英同志任区财政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免去刘向东同志的区财政局总会计师职务;

方翔同志任区财政局党组成员;

董桂荣同志任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纪检组长;

免去朱章亮同志的区财政局副科级干部职务;

刘胜利同志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主任科员,免去其区城市管理行政综合执法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正科级干部职务;

吴利生同志任区农林局党组副书记、主任科员,免去其区农林局工会主席、正科级干部职务;

欧志军同志任区农林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免去其区水利局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刘娜同志的区农林局纪检组长职务;

刘亚玲同志任区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区农林局副科级干部职务;

张晓玲同志任区农林局主任科员;

李鹏同志任区水利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刘媛同志任区商务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免去其区商务局副科级干部职务;

欧阳孝买同志任区商务局党委委员,免去其呆鹰岭镇党委委员职务;

谢品刚同志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委委员;

邓卫军同志任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党支部书记;

免去周元珍同志的区审计局总审计师职务;

刘永胜同志任区审计局党组成员;

欧阳旭东同志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罗细森同志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

刘盛国同志任区城市管理行政综合执法局党组成员、副书记;

姜星同志任区城市管理行政综合执法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免去其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工会主席职务;

黄忠恒同志任区城市管理行政综合执法局主任科员;

免去张学军同志的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副教导员职务;

唐续武同志任区钢管深加工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党组成员、书记;

刘平同志任区钢管深加工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邹小莉同志任区钢管深加工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党组成员;

陆海洋同志任区钢管深加工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党组成员;

刘文革同志任区杨柳汽车销售街区管理委员会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何斌同志任区杨柳汽车销售街区管理委员会党组成员;

成振锋同志任区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党组成员、书记;

陆意同志任区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刘莉同志任区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党组成员;

全少华同志任区移民局党组成员;

李纯同志任区移民局党组成员;

唐振荣同志任区城市建设投资管理办公室党组成员、书记;

宋莉莉同志任区城市建设投资管理办公室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屈赛兰同志任区城市建设投资管理办公室党组成员;

何玉龙同志任区环境卫生管理局纪委书记,免去其区环境卫生管理局工会主席职务;

刘永芳同志任区环境卫生管理局党委委员;

贺登元同志任区政务服务中心党组成员、书记;

尹建军同志任区政务服务中心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吴文杰同志任区政务服务中心党组成员;

贺淑君同志任区政务服务中心党组成员;

莫彪同志任区重点工程项目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纪检组长;

朱江峰同志任区社区工作办公室纪检组长;

李明同志任区园林绿化所纪检组长;

周中平同志任区园林绿化所主任科员,免去其区环境卫生管理局党委委员、正科级干部职务;

谢云华同志任雨母山景区管理处纪检组长;

陈爱华同志任区人民检察院法警大队大队长,免去其区人民检察院副科级干部职务;

李俊剑同志任区人民检察院法警大队教导员;

王晓文同志任雨母山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免去其红湘街道党工委委员职务;

唐竹英同志任雨母山镇党委委员;

周平同志任雨母山镇党委委员;

周文星同志任雨母山镇党委委员;

免去陈卿同志的雨母山镇党委委员职务;

周科同志任呆鹰岭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周健同志任呆鹰岭镇党委委员;

罗棋轩同志任呆鹰岭镇党委委员;

屈国良同志任红湘街道党工委委员、纪委书记;

谢厚军同志任红湘街道党工委委员。

 

 

        中共蒸湘区委

2016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