蒸湘区发展和改革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综合信息、单位工作绩效考核、机关后勤保障、资产管理等工作;牵头组织建议提案办理、来信来访、文明创建等工作。
(二)国民经济综合与发展战略规划股(国民经济和装备动员办公室)。负责拟订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负责计划执行情况的监测调度和监督检查;监测分析宏观经济形势,提出保持经济平稳健康运行的政策建议;负责经济政策的统筹协调;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统筹推进区域战略的实施,推进协调落实中部地区崛起战略;拟订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及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相关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绿色发展相关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承担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创新相关工作;研判社会事业发展形势,组织拟订和协调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政策措施;协调文化、教育、卫生健康、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电影、体育、民政等领域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研究提出人口发展、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规划和政策建议;统筹推进收入分配制度及相关体制改革;参与拟订社会保障体制改革方案,推进体系建设,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统筹管理和指导两型社会建设改革工作;提出两型社会建设的政策和措施建议,制定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研究制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法规、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统筹全区信用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信用信息资源的整合运用;负责能源、综合交通发展规划、计划与全区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
(三)法制和行政审批服务股。代表本部门集中受理、办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并履行行政审批职权;负责组织协调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的调研论证;负责有关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的政策咨询、政务公开工作;负责与本单位承担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事中事后监管职能股室的沟通协调,并做到信息共享;负责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办理资料归档和信息统计工作;负责机关依法行政和行政程序建设;承担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和风险评估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指导、协调、管理、监督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负责权限内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和工业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管;负责重大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
(四)固定资产投资股。拟订全区固定资产投资调控目标和政策措施;负责重大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安排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申报并转发下达中央、省、市、区预算内投资计划;综合协调全区重大建设负责项目前期工作,拟订并推进区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的政策落实落地;牵头协调重大项目库项目储备及系统维护工作;协调推进全区重点工程建设;承担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工作。
(五)经济体制改革与发展股。研究经济体制改革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及有关专项改革方案;组织指导和协调推进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组织实施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工作;拟订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及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相关重大问题;负责能源体制改革工作;按规定权限上报和安排全区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相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资金管理;统筹农业、工业、服务业发展工作,推进集聚区、重大产业基地建设;促进产业创新和跨领域新兴产业发展;综合研判分析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趋势,提出农业农村经济和生态保护与建设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和有关政策建议;研究编制并组织实施区级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研判工业发展趋势,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研究拟订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的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实施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重大产业政策和指导目录,协调服务业发展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统筹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工作,推进集聚区、重大产业基地建设;促进服务业创新和跨领域新兴服务产业发展;组织拟订推进创新发展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创新能力建设和新兴产业创业投资。
(六)交通股。组织编制全区运输和城乡道路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按规定权限监管道路运输市场、公路建设市场;提出全区公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区级交通建设及行业运转资金安排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区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公路、桥梁、渡口、隧道的行业管理;负责管道运输和保护;承担公路、水运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全区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负责国防交通、民用运力国防动员有关工作;指导公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协调物流业发展重大布局,监督实施有关物流发展的政策和标准;衔接水路、水运等地方海事有关工作。
(七)重点项目建设事务中心。
负责承办重点建设项目的申报受理、调研、核实,提出区重点项目名单建议,推进组织区重大项目库建设,配合协调全区重大建设项目前期工作。
(八)财务股。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财务、装备、基本建设、内部审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财务经费预(决)算编制、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