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财政局的指导下,区财政局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市区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财政等各项工作要求,不断完善财政制度体系,规范依法决策行为,践行学法守法用法,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着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为推进财政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相关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推进法治财政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落实主体责任,严格依法决策
1.加强领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
我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组织领导,始终坚持把推进法治建设工作与财政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同安排、同部署、同学习。为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的有关要求,我局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税政法规股,并设定一名联络员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股室负责人具体抓的工作机制,有力推进了我局法治建设。
2.完善制度体系,依法履行决策。
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和内部管理制度。一是认真落实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和重大事项风险评估工作。为进一步落实重大事项决策程序,我局严格执行凡是涉及财政业务的重要决策、重大项目,特别是作出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等事项,必须通过班子集体研究、民主集中、会议决定的程序,深入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后,方可执行;二是健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内部监督、民主决策,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到有力落实。三是大力推进政务信息公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在政府信息网站上将财政工作的内容、程序和方式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并将新增内容及时进行更新,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努力营造便民利民的良好服务氛围。
(二)强化法治保障,助推法治政府建设顺利推进
1.保障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经费。
为抓好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我局第一责任人高度重视,坚决杜绝表面上将法治宣传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实际上并未真正拨付的现象发生,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宣传实效,推进法治财政建设。
2.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维护市场公平竞争。
按照相关规定,我局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切实做好防风险工作。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确保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加强公平竞争审查,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我局对 2017年1 月以后制定的有关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减税降费、财政资金使用、政策性补贴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进行了公平审查,未发现有不符合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要求的政策文件。
3.全面落实预、决算公开制度。
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要求,编制2020年财政决算、2021年财政预算,按照全面推进预算公开工作要求,在区政府网站公开年度财政预、决算信息,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社会监督。
4.全面建设落实行政执法制度。
在行政执法中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的规定,保证执法公示制、合法性审核制和执法过程全程记录等三项制度落实,确保行政执法公平、公开、公正,严格执行各项行政执法政策和制度。
(三)做好普法宣传,坚持学法用法
1.落实法治建设工作宣教。
我局积极参加“12·4”全国法治宣传活动日宣传教育活动,组织相关股室人员参加现场的咨询活动,现场派发宣传单张,广泛宣传财政工作法规并现场解答群众的疑难问题,切实做到深入群众一线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同时积极落实宣传财政领域各项法律法规。在单位醒目位置悬挂了横幅,设置了相关法律知识展板和宣传咨询台,让局内全体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开展法治宣传、依法开展活动的重要性。
2.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
我局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研读学习了《湖南省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办法》的主要内容,加强自身在政治理论、业务知识、法治法规的综合素质,提高法治理念。同时,我局要求干部职工要在指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做好学法考法工作,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普法学习和考核,网上学法课时达标率、应考人员参考率达到100%,考核成绩全员合格。单位干部职工法律素质和法治化管理水平明显提高。能够运用法律手段处理各项业务,做到公正办事,严格执法,近年来没有出现因本单位执法不公不当引发涉法上访和重大群体性事件,本系统本单位人员没有发生违法犯罪和违纪案件。
二、2021年度推进法治财政建设中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面对新时代法治财政建设工作的新要求,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在法治财政建设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依法行政意识有待进一步强化
近年来,财政体制改革对法治财政建设和预算管理体制改革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部分财政干部法治理念还不够强,在法治工作推进上不够主动,重业务、轻法治惯性思维依然存在,比如在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相关佐证材料时不全面、不仔细,在思想意识上还要进一步强化。
(二)依法行政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部分财政执法人员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不够到位,执法规范有待进一步加强。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范围界定把握不准、备案审查流程熟悉程度不够、条款内容清理不够仔细,还需不断加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切实提高行政事务法律风险的防控水平。
三、2022年度推进法治财政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2年,我局将进一步强化法治意识,健全体制机制,优化依法决策,加强法治实践,扎实推进法治财政建设,全力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安排:
(一)加强普法宣传教育,进一步提升法治意识
进一步深入认识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在思想上提高政治站位,在态度上端正普法意识,在行动中强化组织领导。深入落实《蒸湘区财政局普法工作计划》和“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制,贯彻执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治度,积极创新法制宣传的平台、载体和形式,探索财政普法新方式,力争精准普法、创新普法,不断扩大覆盖面。继续开展主题普法宣传,开展以案说法、以案学法活动,进一步巩固和强化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观念。
(二)充实法治队伍,进一步加强财政法治队伍建设
积极推动财政系统建立独立的内部法治机构和专门的综合执法队伍,注重选拔法律专业人员充实法治队伍,确保工作力量与法治工作任务相适应。严格落实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新进从事复议应诉、法制审核人员,必须取得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或着律师资格。
(三)健全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
将法治财政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进一步完善法治工作体制机制,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依法建立健全内控制度,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执法决定、重大合同的单位负责人集体讨论和合法性审查制度。完善法律顾问工作机制,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健全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进一步厘清规范性文件的审查范围,依法提出公平竞争审查结论和合法性审核意见书,提高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后评估工作质量。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深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强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动态更新调整,编制目录说明。建立健全政务舆情的监测、研判机制。规范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加大财政预决算等信息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