蒸湘区非税收入征收服务中心主要职责和机构编制规定

蒸湘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zhengxiang.gov.cn                    发布时间:2019-10-08                   
      根据《中共蒸湘区委蒸湘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蒸湘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衡蒸发〔2015〕4号)和《中共蒸湘区委蒸湘区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衡蒸发〔2015〕5号),蒸湘区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更名为蒸湘区非税收入征收服务中心,为区财政局所属副科级公益类事业单位。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的职责

    将行政职能划入区财政局。

    (二)主要职责

    1.组织实施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办法;拟订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的具体办法和措施,经区财政局批准后组织实施。

    2.协助区财政局组织本级非税财政收入,承办日常监督服务工作。

    3.指导、服务执收执罚单位管理非税收入及票据使用。

    4.负责汇总公布非税收入项目,承办审核、汇总、编报非税收入计划的日常工作。

    5.承办非税收入收支管理和监督事务性工作。

    6.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办法,协助区财政局查处违反非税收入征收管理规定的行为。

    7.承办区委、区政府、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编制

    核定区非税收入征收服务中心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 名,其中:主任1名。

    三、附则

    本规定由中共蒸湘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蒸湘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