蒸湘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主要职责和机构编制规定

蒸湘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zhengxiang.gov.cn                    发布时间:2017-01-22                   

    根据《中共蒸湘区委蒸湘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蒸湘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衡蒸发〔2015〕4号)和《中共蒸湘区委蒸湘区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衡蒸发〔2015〕5号),设立蒸湘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为区财政局所属正科级公益类事业单位。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的职责

    将行政职能划入区财政局。

    (二)主要职责

    1、根据《湖南省农业综合开发条例》规定,承担全区农业综合开发行政管理职责。负责组织调查全区农业后备资源,编制全区农业综合开发总体规划,建立项目库。

    2、负责计划的编制、审查和报批;负责组织全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立项前的实地勘察、评估论证,项目实施中的检查、督促和指导,项目建成后的验收。

    3、负责全区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安排、使用和管理;负责抓好资金的到位、到项和到期有偿资金回收上解工作,积极配合审计部门搞好农业开发资金的审计。

    4、负责全区农业综合开发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工作。

    5、拟订全区有关农业综合开发的基本政策和措施,负责有关宣传、调研统计和信息综合工作。

    6、负责对各项目区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业务指导、人员培训和统计工作。

    7、承办区委、区政府、区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编制

    核定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全额拨款事业编制5 名,其中:主任 1名,副主任2名,纪检组长1名。

    三、附则

    本规定由中共蒸湘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蒸湘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