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皮癣”清理责任承包工作方案
为加强对城区主干道“牛皮癣”的清理、维护和保洁,美化城市市容市貌,提升城市品位,打造城市管理亮点,根据《蒸湘区2015年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督查考核方案》和《衡阳市文明卫生样板路创建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城市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治理目标
全面清理全区主干道乱涂乱贴乱画等“牛皮癣”破坏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进一步美化城市环境,提升市容形象,营造洁净优美的城市环境。
二、落实责任
以中心街道(乡镇)中队为主改为以区局为主的管理体制,责任领导刘俊,责任部门各中队,负责督促考核路段责任人清理“牛皮癣”情况,帮助解决在工作中的矛盾纠纷。
三、包干方式
实行按路段定人、定任务、定标准进行工作责任承包。
四、责任划分
1、立新大道以北(含立新大道)的主干道;
2、船山大道以北,立新大道以南(含船山大道,不含中心汽车站)的主干道;
3、解放大道以北,船山大道以南(含立交桥,不含常胜西路)的主干道;
4、雁城西路、衡祁路、天马山南路,西合路、红湘路的解放路以南段,高岭路;
5、蒸湘南北路(含延伸段)、雁城路、常胜西路;
6、衡州大道、一环西路、钢管厂老大门(含延伸段)、中心汽车站。
五、清理范围
全区范围内的主干道、公共场所、所有建筑物、构筑物,公共设施、树木、电杆、公交站牌及地面等设施上的非法小广告。
六、作业标准
1、道路两旁临街建筑物立面四米以下、同栋建筑物侧面四米以下无“牛皮癣”;
2、连接主干道道路两旁10米以内所视范围的巷道口无“牛皮癣”;
3、临街所有关于广场、建(构)筑物墙面、花坛周边、门店卷闸门、候车亭、电线杆、路灯杆、路牌、电话交换箱、电力控制箱、交通标志、地面等公共场所和公共设施上无 “牛皮癣”;
4、每千米不能超过2条“牛皮癣”;
5、油漆覆盖,调漆颜色要与建筑物(构筑物)、地面上色调基本一致;
6、清理的“牛皮癣”垃圾要及时清扫干净;
7、投诉有关城市管理市容市貌方面的问题,经核实确定每条信息奖励2元/条。
七、福利待遇
1、工资实行绩效考核:基本工资加绩效工资加节假日加班费加信息费,其中基本工资1200元/月,绩效工资600元/月,加班费每天80元,信息费2元/条;
2、夏天和冬天按国家规定发放防暑防寒费;
3、符合条件的购买“三金”。
八、考核办法
1、考核实行百分考核制,责任范围内的公共设施,地面和建筑物立面有乱贴“牛皮癣”、张贴小广告、宣传画和乱写乱刻画的,每处扣1分罚5元;
2、对“牛皮癣”清理工作要合理安排时间,做到清理区域内不留死角,时间上不留空当;
3、服从安排,局督查室和各中队每天安排专人进行督察考核,对新出现的“牛皮癣”须在1小时内要清除完毕,规定时间内未清除的每条(张)扣2分,罚10元,并责令限期改正;
4、责令限期清理“牛皮癣”未采取措施整改到位的,加倍处罚,扣4分,罚20元;
5、清理广告招牌、墙体或其他物体上的“牛皮癣”后,应当不留污染痕迹,确有污染痕迹的,必须按载体的主体颜色覆盖、或采取重刷涂料、油漆等有效措施,尽量恢复原貌,并及时清理现场,确保作业场地整洁,未采取有效措施或未及时清理现场的,每次扣1分,罚5元;
6、在各种迎检、参观、节会等活动中,因城市“牛皮癣”清理不到位受到批评或扣分的,查明责任路段,加倍扣罚。每条扣2分,罚10元;
7、考核中每千米超过2条,每条扣2分,罚10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