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铭钰运输有限公司遗撒建筑垃圾案
一、基本案情
2025年2月10日,蒸湘区城管执法局接到衡阳市城管局交办函,反映衡阳市雁峰区发现大量渣土车辆倒土在幸福河街项目内,现场带泥严重污染蒸湘南路,蒸湘区城管执法局渣土中队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调查。经现场勘察,发现路面有建筑垃圾遗撒现象,执法人员联系衡阳市铭钰运输有限公司负责人周璐达到现场,并出示了执法证件,路面遗撒建筑垃圾为黄色泥土,从幸福河街项目工地出口延伸至蒸湘南路面积48㎡(长48米,宽1米)有被车辆辗压的痕迹,经调查,此处建筑垃圾是当事人运输车辆覆盖、包扎不严密,已致颠簸撒漏建筑垃圾至路面。此行为违反了《衡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执法人员耐心对其进行教育,依据《衡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对衡阳市铭钰运输有限公司进行了处罚。衡阳市铭钰运输有限公司接受了处罚,并将遗撒的建筑垃圾清理干净,保证不再遗撒建筑垃圾。
二、处理结果
依据《衡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衡阳市蒸湘区城管执法局对该运输有限公司运输建筑垃圾遗撒的行为,作出罚款2500元的行政处罚。当事人对处罚决定无异议,并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罚款,该案办结。